公司强迫员工透过自己的朋友圈,为公司业务进行营销推广,不合作要被罚?! 律师说,这是违法行为。
近日,郑州超继运动100经三路店,有员工投诉被商场强迫将场内促销活动内容转发朋友圈,从9月20日开始,商场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每天早、中和晚把商场促销广告转发朋友圈,每天不能低于3条,天天要更新;还要更换个人的微信头像,员工下班后,检查完朋友圈才能回家。若不发朋友圈、不换头像,违者会被罚款20元至50元不等。店长承担连带责任,员工没有发朋友圈,也要面临被处罚。有员工投诉,因为每天发佈这些内容,有几个好朋友都把她的朋友圈遮罩了。
对此,有店长回应,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把资讯发佈出去,他觉得没有侵犯员工的隐私。
有心理谘询师认为,强迫员工转发朋友圈,这种方法不可取。个人的朋友圈,不属于工作范畴,属于私人空间。人的心理上也会反感,或许被大量的人遮罩掉。有律师更明言,这明显侵犯了企业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