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穷志短。
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人穷到一定份儿上,志气梦想什么的就会抛到九霄云外,只要能混口饭吃,什么工作都会去做。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因为我就是这么一个人穷志短的家伙。
我叫凌余,大学毕业之后就失业了,跑过销售,干过保安,在餐厅当过服务员,也在后厨洗过碗,半年前我打工的那家餐厅倒闭,我再次失业,钱包偏偏又被小偷给偷了,别说交不上房租,连吃饭钱都快没有了。
正当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发小王大胖给我打来了电话:“老鱼,我这儿有个发财的机会,你做不做?”
“做!”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哪怕是去干传销,那也能混口饭吃不是?
等到见到王大胖,我才知道他说的发财机会原来是在火葬场里工作,我也是实在没辙了,现在工作那么难找,哪里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从那天起,我就成了火葬场的一个合同工。
火葬场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工资还挺高,月入过万很轻松,我干了没多久还真的屌丝翻身了,上个月还新交了一个女朋友,唯一的问题就是不敢跟女朋友说我在火葬场工作,她要是知道我那双手整天都在摸死人,晚上哪里还肯让我碰?
转眼又到了倒班的日子,我们从白班换到了夜班,换好衣服进入工作间,大胖就压低声音对我说道:“老鱼,听说今天车祸死不少人,咱们赶紧剥死人皮去。”
剥死人皮,不是真的剥人皮,是把尸体上穿着的衣服给脱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