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被迫签订的医疗纠纷和解协议,患者们将何去何从

面对被迫签订的医疗纠纷和解协议,患者们将何去何从

2018-01-10    03'36''

主播: 医锤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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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近几天有很多患者向我们反应,他们在非真实的意思表达的情况下与院方签订了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今天,小编用一个真实的例子为大家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事故的主人公陈某,在2017年11月的早晨,突然感到双目看东西模糊不清,于是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过检查后,医院说需要做手术,在经过陈某同意后,院方实施了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两周后,陈某来医院复查视力,发现视力不仅未恢复反而除掉纱布后剧烈疼痛。经过询问院方,医生承认晶体位置放偏了,介绍陈某去上级医院就诊。当时陈某为了做手术花费了很多钱,他要求院方承担手术过错的所有治疗费,医院同意但要求陈某必须与其签订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否则不支付任何费用。无奈之下,陈某只能同意。在此之后,陈某去上级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有余,但当时签订和解协议书时院方只赔偿了3万。由于实际支付的费用与院方赔偿的数额差距太大,并且陈某认为当时自己签订和解协议并不是基于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做出的,想找到挽救的措施,经过一番周折,到我们这里进行咨询。 某医院利用了陈某急用钱的心理,使其同意签订和解协议,而陈某由于急着做手术被迫答应了院方的要求。此次与院方签订的协议明显显失公平。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患者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协议。那么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显失公平的具体含义。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主要有: 1.协议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情势紧迫或者不知情使其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 2.对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比如人际关系、经济地位,向对方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因此,患者朋友们只要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或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与院方签订的和解协议,那么就可以主张对协议的变更或者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