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可以走行政诉讼程序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可以走行政诉讼程序么?

2018-01-15    03'11''

主播: 医锤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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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患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述的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就是行政官司,即我们通常说的民告官。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三点: 第一,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人民,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例如各级人民政府。被告不是行政机关,就不能被称为行政诉讼。 第二,行政诉讼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机关为了行使管理权,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采取的公务行为。如公安机关的拘留,市政机关的罚款等。 第三,行政诉讼的内容是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行政争议。 行政诉讼的意义在于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民事诉讼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最重要的是这些主体具有平等性。而不是上下级、隶属等关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 首先,患者与医院之间是平等主体,其次,二者之间发生的是财产或人身法律关系,所以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议大家走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