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服务合同?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医院和患者就某种医疗服务达成合意,医方据此提供服务,患方据此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
二、常见的医疗服务合同有哪些?
1、一般医疗服务合同:以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目的。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
2、健康检查合同:以尽早发现疾病为目的,而约定由医方对相关项目予以检查的合同。
3、实验性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需求者并无健康上的问题,而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合同。
4、其他性质的医疗服务合同: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服务合同的范围已经不再是单以诊疗为目的。比如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安乐死等。
三、医疗服务合同能否单方解除?
此类合同中的医患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医方主要的义务是提供医疗服务,患方主要义务是支付医疗费用,故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医疗服务合同比较特殊,并非任意一方都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其解除事由是法定的,只有4个:
(1)当事人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比如:患者转院;
(2)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比如:患者自动出院。注意!!!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医院不能拒绝患者的治疗要求,但患者可以主动解除合同,自动出院;
(3)合同履行完毕,比如:患者痊愈出院;
(4)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