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的那篇作文,刻画的是一个潇洒至极的女作家,题目略彪悍,叫作《独步走天涯》。
那会儿正迷着三毛,沉醉于沙漠里的流浪,也坚信自己的一支笔能够敲开广阔天地的大门,边走边写,快快活活过一生。
所以,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写作,方格草稿本上密密麻麻,坚持到16岁,才开始发表作品。进了大学,也少不了每天1000字的练笔,文章偶有发表,却远不是一鸣惊人。
我从未忘记梦想,但世上的许多事,真的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一个人气作家的诞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光芒万丈之下,凝聚着无数必然和偶然组成的一种叫作时运的东西。
后来,我大病一场,痊愈后在小县城做了一名小文案。遇见一个普普通通但足够爱我的男人,便披上婚纱踏入围城。
轰轰烈烈的恋爱没谈过,紫陌红尘就扑面而来,生活沉入柴米油盐,日子过得和许多夫妻一样。为谁洗碗划拳,为打游戏逛淘宝争吵,为几时生孩子烦恼……
幸运的是我依旧写作读书,心里那个驰骋天涯的姑娘始终活着。我以为自己虽接受了生活的平凡和普通,却不曾将整个人生都放逐在茫茫红尘。
少年时我怕自己一生平凡,甚至会在言语间故作高深,以此来伪装自己的浅薄。可当人生走过三分之一,却渐渐明白成长便是与这日趋平淡的一生握手言和。
因为一直在努力,知道平凡不代表一世平庸。心底有乾坤、胸中有丘壑,普通的烟火日子,照样可以过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