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9卷一(29)真定女】原文
真定界,有孤女[1],方六七岁,收养于夫家。相居一二年,夫诱与交而孕。腹膨膨而以为病也,告之母。母曰:“动否?”曰:“动。”又益异之。然以其齿太稚,不敢决[2]。未几,生男母叹曰:“不图拳母,竟生锥儿[3]!”
【注释】
[1]真定:旧县名,今河北正定县。界:谓境内,域内。
[2]齿太稚:年 龄太小。不敢决,不敢肯定是怀孕。
[3]“不图拳母”二句:想不到拳头大的母亲,竟生下个锥子大的儿子。不图,没指望,没料到。拳、锥,形容微小。
【主旨】本文篇幅极短,不到百字,却讲述了一件极其发指的事。一个童养媳,未满十岁就怀孕,迫害的人一点罪过都没有,受害的人却有苦难伸,强烈地表达了作者对封建婚姻不合理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