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初,高老太太名下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同年7月,高老太太去世,据称,高老太太生前曾留遗嘱,名下房屋由两个儿子继承。2006年,高老太太长子去世。2008年,高老太太长子去世。2008年,拆迁临近,高老太太房屋继承权纠纷被诉诸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定,涉案房屋由高老太太三个子女共同继承,三个继承人分别为长女高大秀,已故长子之女高兴,次子高大国。拆迁程序启动后,由于三个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迟迟未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不日,高大秀姑侄二人突然发现涉案房屋已被拆除。便立即向拆迁方询问缘由,拆迁方不但没有否认拆除房屋的事实,反而对姑侄二人所说的违法强拆嗤之以鼻。
疑惑不解的姑侄二人随即将房屋被拆消息告诉高大国,希望三家联手一起寻求解决办法,不料,高大国却态度冷淡,表示无意参与此事,无奈之下,高大秀姑侄二人联合向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