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二郎讲故事】《不贪为宝》

【老二郎讲故事】《不贪为宝》

2018-10-22    07'17''

主播: 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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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老二郎讲故事】 《不贪为宝》 〖释义〗 表示以不贪为可贵、崇高,也表示廉洁奉公。 【成语典故】 《左传 · 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人物介绍〗 子罕,名乐喜,春秋时宋国的贤臣。于宋平公(前575年~前532年)时任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改名为“司城”。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服器械,监督手工业奴隶),位列六卿。 【原文翻译】 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却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它拿给雕琢玉器的人看,雕玉的人认为这是宝物,所以小人才敢将此玉献给您。”子罕跟这个人说:“我以‘不贪’这个品德为宝,而你以这块玉为宝。你要是把这块玉给了我,那我们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了。我们都还是继续各自拥有自己的宝物吧。”献玉的人行礼后说:“小人身怀此玉,不敢外出,我交出这块宝玉来请求可免于一死。”子罕听后,便把这块玉放在乡里,让雕琢玉器的人为他雕琢,使这个人富裕后让他回到原来的地方。 〖读后感〗 这篇故事讲的是宋人献玉之事,“勿受”二字显出子罕的高尚人格。 为何“勿受”呢?一开始献玉者也觉得蹊跷,以为子罕怀疑玉是假的,因此解释说:此玉已经过“玉人”鉴定,真的是宝玉,不然我哪敢献给您呢! 子罕见献玉的人理解偏了,便直截了当地说出“勿受”的道理:“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这两种“宝”的标准,泾渭分明地划分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充分显示了子罕清正廉明的崇高品格。 接着,子罕又从“受”与“勿受”的正反两面,进一步说明了其中的利弊得失,指出还以不献不受为好。显而易见,“受了”,两人的“宝”都没了;“勿受”,两人的“宝”都完好无损。 此时,来人方知子罕不肯受玉,完全是由于清明廉洁。可他还是“稽首而告”,坚请子罕纳玉。他自称“小人”,身分卑微,身怀重宝远行会招致不测之祸;将玉献出,为着保全一条性命。而弦外之音,是说纳玉并非恶德,而是善行,请莫拒之。 君子仁人不可动以利,而可喻于义。出于仁义之心,子罕没有生硬地将来人挥之便去,而是把他安置在乡里中,并安排工匠琢玉成器,并且卖出去使他致富时,才打发他回乡。 子罕终于没有接受那块宝玉,从而完成了自己人格的升华。 从字面来看,贪本来是贪多、贪婪、贪欲、不知足的意思,并没有明显的贬义。但在今天,一些人已是贪腐、贪污、贪得无厌、违法乱纪的程度。 贪多嚼不烂,贪欲已是痴,宝贝再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好。更何况贪腐,伸手必被捉,一旦锒铛入狱,名誉扫地,名利双丢,岂不是愚蠢透顶。 所以,从今天起,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的“宝”,洁身自好,干净干活,吃得香甜、睡得安稳,平平安安,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