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身仅披着法兰绒衬衫-by主播话痨女士

裸身仅披着法兰绒衬衫-by主播话痨女士

2016-02-02    26'54''

主播: 读书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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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文/山本文绪 那天当我一回到公寓,屋里便什么都没有了。 不,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玄关还有鞋柜,上头也还有花瓶。我出门时随意脱下的拖鞋,仍照原样躺在走廊一角。 但是一打开客厅大门,那里却什么都没有。不论是宽荧幕电视、录放影机或音响,还是餐桌或沙发全都不见了。地面在地毯被剥除后,裸露出布满尘埃的本质地板上,只堆放着张数CD和几本流行杂志。 我面对眼前惊人的景象,只能伫立于原地,无法立刻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持续凝望着这片空荡荡的客厅。 我呆站了多久呢?当时明明不冷,背脊却在突然间窜过一阵寒意,就在那一瞬间我搞懂了眼前的情况。 同居的情人搬出去了。 我急忙打开卧房门。 果不其然,床不见了。化妆台和我一直都保留着的十四吋小电视还在,家用电视游乐器主机和游戏软件都不见了。 我尽可能让发颤的双膝使力,走到更衣间,试着轻轻打开门扉。右侧还挂着我的衣服,左侧却空空如也,地板上散落着被揉成一团,皱巴巴的床罩和枕头套。 全身力量顿时消逝无踪,我如同那一团被随意弃置的床罩,跌坐在地板上。 说“你给我走”的人是我。 所以他走了。只带走自己买来的东西,丢下我和我的东西走了。 我生平不曾像那晚哭得那么厉害过。 我那时候首度体会到“肝肠寸断”这个词的意思。我的内脏翻搅,胃里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数度丧失意识后醒来,然后又开始哭嚎,接着再度丧失意识。 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如今冷静回想起来,不过就是单纯的吵架分手罢了。当时同居整整三年,彼此彻底进入倦怠期,我和他都已经撑不下去了。事情不过如此。 失恋而已,历经五年就能重新站起来。掉了十公斤的体重,后来胖五公斤回来变得刚刚好。插画的工作也很顺利,最近还能拥有一间小小的工作室。虽然没有所谓的“情人”,倒是不愁没有男朋友,女性朋友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我还是无法忘记今天这个日子。事发至今一年,事发至今两年,我每年都会像这样数着。事发至今已经五年了,明年我大概也会像这样数着吧。要数上几次,才能完全忘记今天就是那一天呢? 我总是脸上挂着笑说“不可能再见面”,但是一直以来或许都在等待这一天。 我毫不犹豫便答应他一起吃饭的邀约。我明知他是从办公室旁的公用电话打来,却刻意将碰面时间订在两小时后。 “我觉得你们别再见面比较好耶。” 当我手忙脚乱地准备回家时,恭子这么对我说。自从她到我的工作室上班后,即便我说「别这样」,还是会跟我使用敬语。当然只要脱离工作话题,她就会立即回复老友的身份和我说话,只不过她在工作室中几乎不曾触及私人话题,也从未出言干涉我的交友关系。那样的她如今瞪着我,明确反对我和他见面。 “但是,他说有话跟我说。” “那你听了以后,打算怎么样?” “现在都还不知道他要讲什么啊。” “他讲什么不是都一样,你难道忘了他对你做过什么吗?” 我毫无反驳的余地。恭子望着双肩颓然落下、沉默不语的我,拿我没辄似地叹口气。然后,对我说:“不管几点都没关系,总之记得打个电话给我。” 我急忙返回从工作室步行十分钟距离的家中。 我连忙冲了澡、洗完头,匆匆忙忙的披上一件浴袍,一边走向衣橱。和老情人见面,该穿什么赴约才好?如果让对方感到“怎么打扮得这么隆重呀”会觉得不甘心,话虽如此也不想穿得太过普通。 在我逐一开启放着衬衫及毛衣的抽屉时,终于碰到「那个」。 和他共同生活时的衣服几乎都丢掉了,不过就只有那一件,有件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抛弃,收藏在抽屉深处的衬衫。我拉出那件衣服。 那是件深绿领子的衬衫。原本是他的东西,因为穿旧了,后来就被我接收当作家居服。那是件拥有高雅格纹的衣服,从他学生时代就一直被珍惜地穿在身上。 我很喜欢那件质料偏厚的衬衫。我从他那边接收时,衣领和袖子都已经脱线,不过当我悠闲自在地待在家里时,多半都会穿那件衣服。冬天就不用说了,夏天就绑在腰际,一到空调很强的地方就会把那件衣服披上。 当我坐在公园长椅上时,它就被我垫在屁股下;在居酒屋溅到烤鸡酱汁也没关系;在吵架时被用来擦拭泪水和鼻涕。一脏掉就随便扔进洗衣机,隔天清早披挂在蓝天下晒干,随风飞舞。即便变得破旧不堪,那件衬衫只要一干,就会和阳光的气味一起带给我幸福的感觉。 我和他共同生活的痕迹,就只剩这件衬衫而已。其他不论是餐具、家具甚至相片,以往的种种什么都没留下来。 我试着将那件衬衫轻轻贴在面颊上,拼命压抑从内心深处涌现的情绪。 我一直以来都在等待这一天呀。 我绝对不能哭丧着脸赴约。 烦恼许久,我最后决定穿上刚买来的长裙,以及一件和裙子同样是纯白色的针织衫赴约。我在耳朵戴上小小的珍珠,穿上和衣服搭配的鞋子。 走出公寓后,我在路边拦了一辆计程车坐上去。就在那一瞬间,我发现食指的指甲油已经有点剥落。我在夜晚的计程车中,紧紧凝视颜色剥落的指尖。 这么说来,他之前对于我擦指甲油、化妆或打扮从没显露过什么好脸色。他常说比起女人味的打扮,比较喜欢牛仔裤加球鞋的我。 我当时是个刚出道的插画家,非常受到欢迎。这说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当时运气很好,如今回想起来甚至是好过头了。所以,才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 我在美术大学就读时,就断断续续从出版社打工的朋友那边,接插图工作。那些作品某天获得一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