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803-852)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人(西安)人。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26岁中进士,历任睦州刺史等职。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大杜”。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寄扬州韩绰判官
唐 杜牧 七言绝句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注释:①韩绰(chuò):生平不详,曾任淮南节度使判官。②迢迢:一作“遥遥”。③草未凋(diāo):一作“草木凋”。④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古二十四美人曾吹箫于此。一说指扬州的二十四座石桥。⑤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教:使,令。
译文:青山隐约绿水悠悠长流,江南深秋草木还未凋零。明亮月光映照下的二十四桥,已不见当年美人吹箫的情景。
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杜牧被淮南节度使牛僧孺授予推官一职,后转为掌书记,负责节度使府的公文往来。京衔是监察御史里行。这时杜牧居住在扬州,特别喜欢宴游。在繁华的扬州,杜牧常和同僚韩绰一起外出饮酒。大和九年(835年),杜牧三十三岁,被朝廷征为监察御史,赴长安任职。这首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此诗着意刻画深秋的扬州依然绿水青山、草木葱茏,二十四桥月夜仍然乐声悠扬,调侃友人生活的闲逸,表达了作者对过往扬州生活的深情怀念。全诗意境优美,清丽俊爽,情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