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这两个字,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年少时的我们把喜欢当作是爱,大言不惭地要给一个人誓言和承诺,比如永久,比如不变。后来,当我们真正懂得了这个词,这个字,却再也不能轻易说出口。在我看来,喜欢是种几近淡漠但又最温情的感情。喜欢某种食物,某件衬衫,某种口味的饮品,又或者是某个人,这种喜欢的感情会持续多久呢,因为没有把握,所以轰轰烈烈,想要有种至死方休飞蛾扑火般的壮烈十七岁,一个不适合谈爱的年纪,已经有了恋。所有的故事和相遇才刚刚发生。所谓二十几岁所嫁之人,绝对不是十七岁最刻骨铭心的那一个。最刻骨铭心,并不是说爱得最深沉最彻底,伤得最惨痛的那段经历。而是在炙热的青春里,关于无疾而终的旅程,各奔前程的恋人,始终,都是内心的一段缺憾,这段缺憾的最终结局,是明白,喜欢你,后面并不是非要在一起。如果我们每个人不那么功利,是不是会比较快乐。
不那么功力会比较快乐,这样我才会分享地比较快乐。
你可以和我天南地北乱侃侃,说大江南北的故事。我不是没有故事的女同学,你也不是。
我希望我和你在这个过程中,都可以从中感受到点什么,而不是非要得到点什么。
你有声音,我有笔。我写得不好,你别见怪。
性格不好,不良人。
如果能够认识你,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