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亡大旆之左旃。祁瞒奸命,司马杀之,以徇于诸侯,使茅伐代之。师还。壬午,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征会讨贰。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于是大服。
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
卫侯与元咺讼,宁武子为辅,金咸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金咸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宁子职纳橐饘焉。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壬申,公朝于王所。
丁丑,诸侯围许。
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孺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于许。
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