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喜欢一个人是有定义的。就像自己五月的微信、微博签名“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觉得他有故事。”然后,直到今天,我才恍然惊悟:原来并非如此。不是每一个有故事的人我都喜欢,不是每个我喜欢的人都有我要的故事。“隔着望远镜爱上一颗遥远的星辰” 这其实是我夜间听收音时听到的一个给电台留言的听众的微博名字,不过我竟不自觉的加了一个“遥远的” 。好像很钟情这句平凡而不平凡的话。我在这头,用你看不到我的方式看着你,陪着你,以掩耳盗铃的方式告诉自己,你很近,但其实你遥不可及。也不知是怎么竟会突然想起那个“故事”签名,才突然意识到,在你身上我并没有嗅到故事的味道,我喜欢成熟的,也并没有在你身上找到独当一面的男人范。在你身上,我看到只是种种能力,或许是你能力太多吧,才把我吸引。呵呵。至此,我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原来“喜欢”是不可以被定义的。
喜欢就是喜欢,你好或不好我都接受,不论你有没有故事,不论你成熟或还是幼稚。所以,就这样吧,继续我们漫长瞎扯的日子。让我,在所有好的,坏的,毫无征兆的情绪里,安静的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