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化解政府既有债务压力,很多地方政府希望通过PPP模式将存量公共服务项目
转型为PPP项目,请问政府的存量项目如何采用PPP模式?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内容,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过程中,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价值,防止公共资产流失和贱卖。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依法获得的国有资本收益、约定的超额收益分成等公共收入应上缴国库。常见的模式有转让—运营—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其中TOT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并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合同期满后社会资本将资产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而ROT是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投资合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