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看影视剧,经常会有这样镜头,说犯人犯罪了,当官儿的你别管什么官,就连最低级别的县令,也好像有这权利,一拍惊堂木,给我压下去砍了,不光是一些情节荒诞、胡编乱造的剧喜欢这么演,就连比较严肃的证据,你比方说《神探狄仁杰》都这么演,有一集里头就有这么情节,说一个恶徒,把一个告状的人当场给打死了,而且还在县衙门口,剧里头这个狄仁杰就气得七窍生烟,你个恶徒如此猖狂,眼里还有王法吗?来人,给我把它砍了,当场就给杀了。
这感觉在中国古代,这脑袋可不稳,当官让他掉就得掉,说跟咱现代社会不一样,又是这个死刑,你得经过检察院、法院,然后还得是死刑核准,往上级来审查,最终才能确定这死刑,说这现在这。死刑多麻烦,这古代说样吊脑袋,吊脑袋。
实际上这样的情节,在真实历史上,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古代,死刑可没电视剧里演得那么容易,那么随便,古代死刑,在各个环节上跟今天判死刑,区别并不大。那么古代的死刑呢,不是说死就死,也不是谁都有这权利,让谁死就让谁死。
那为啥古代对死刑这么严谨呢?有这么三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