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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泥》
作者:张晓林
我们那地方,到了秋天,坡坡望去,都是红薯。红薯成了冬天里人们的主食。吃得多,吃得长了,人们便生出种种的巧吃来。
红薯泥是其中一种。
红薯泥的做法很讲究。红薯是挑出来的,煮熟,佐料是上等的红砂糖和陈州的小磨油。三者放锅里去搅,搅成泥状。搅轻搅重都不行,还得看火候,是极有学问的事。红薯泥做得好,看上去金黄透明,吃一口,异香醉人,沾舌即化。这还不是妙处,最妙处是三天之后,嘴里还是香喷喷儿,甜丝丝儿的。
会做红薯泥的,全杞县城没有几个人。做得好的,只有一个,就是老胡,老胡做红薯泥有绝招。
夏天,人们在饭场上闲聊,有人就会说:“能吃上一口老胡做的红薯泥,这辈子不睡老婆也值了!”
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老胡红薯泥做得好,再一层意思是说老胡不常做红薯泥,一年之中,做不上几回。
老胡这人,怪!
高兴了,人合厚了,闲吃也做,不高兴,人不合厚,八台大轿来抬,他也不做。
老胡做红薯泥,还有一个毛病,主事家得找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立在旁边,做他的下手。有人说,这是老胡在找徒弟,老胡听了,只是一笑。
其实,人们也明白,红薯泥,为小城特有,起于何时,创于何人,都已无可查考,只是到了老胡的手上,这一绝技才臻于完美,若老胡不把这一绝技传人,那实称得上千古罪人了。
老胡底下也说,他是在找徒弟,但得看缘份。
有几家亲戚也曾带着孩子来拜师,老胡见了,都是淡然一笑,说:“红薯本是大众食物,最易大众吃法,煮、烧最好。红薯泥,是夺大众精华,供少数人享受,实是一种罪过,不可不慎!”
不肯收。
亲戚中有人便对老胡不满起来,咒老胡,说老胡的手应该烂掉才好,他还不收徒弟!
这个咒验了。
那一年,小城出了一队造反派,打死了老县委书记,成绩很大,上面派了一位不小的人物来慰问他们。造反派们为了讨得那个“人物”的欢心,便“请”去了老胡。
老胡正赶上心绪不好。
老胡不愿做红薯泥。
隔一天,老胡回来,十个指头就少了五双!
老胡脾气怪,平时很少交朋友,也没娶老婆,回到家,生活就成了困难。
那些来拜过师的亲戚们,见老胡的手废了,不能做红薯泥了,就不再和他来往。
老胡能够活下来,多亏了新根。
新根是个孤儿,十六七岁,身子单薄,平时老胡常接济接济他。老胡手废了,新根就一天三顿侍候老胡,就像孝顺的儿子侍候亲爹一样。
老胡做了几十年的红薯泥,颇有一笔积蓄,便都拿了出来,交给新根,新根得了钱,并不狂花,每天买了什么,用项多少,都给老胡说得清淸楚楚。
老胡见新根人老实,又勤快,就想把红薯泥的绝活传给他。
老胡不想让他一生的心血白流!
拜师那天,老胡刮了胡子,脸色很严肃。他让新根跪下,教诲说:“做红薯泥要先看人,一个人劳累了一生,吃了一辈子的煮红薯,临死了想吃口红薯泥,做!”
新根听了,凝重的点点头。
“至于结婚啦,给老娘做八十大寿啦,一生就一次,是大事,也做!而那些瞎球闹的吊货想吃,不管怎么都不做!做人要有骨气……”
新根有些激动,眼里已含了泪,他磕了个头,哽咽着说:“您老放心吧,我都记下了!”
后来,老胡死了,新根把他厚葬在了杞县城的西关外。
新根学会了老胡的绝活,人又聪明,很快就娶上了老婆,并有了孩子,一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
近几年,小城开放,做生意的多起来,大街两旁,饭店,小吃铺到处都是。新根老婆也要新根做生意,用红薯泥绝活赚钱。
新根起初无论如何都不肯干,把老婆骂了一顿,还差点打她两嘴巴。可后来新根就干起来,还贴出了广告,说谁让做都做,只要给钱。
很快,新根就发了大财,盖了一栋小洋楼,金碧辉煌,很气派。小洋楼盖在县城西关,就在老胡的坟头旁边,这几年,新根因为忙于生意,就一直没顾上给老胡添坟。坟头很旧了,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红薯干子面的黑窝窝头。
小城人很容易的就吃上红薯泥了,开始还可以,觉着那真是人间仙品。慢慢的就觉得那味道也不过尔尔了。有老年人,便想起了老胡,慨叹说:“老胡为此断送了两手的指头,实是有点不值得!”
作者简介
张晓林,《大观》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作协会员,中国书协会员,开封市作协副主席,开封市书协副主席。著有笔记体小小说《书法菩提》《宋朝故事》等多部。小小说金麻雀奖、河南文学杜甫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