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2018-11-21    04'29''

主播: 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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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被告陈某是原告陕西省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工,2009年7月的某一天,陈某在公司用人字梯更换顶灯时,不慎从人字梯滑到地面摔伤左手,后被送往中医院救治。2009年9月,陕西某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陈某(乙方)签订《补偿协议书》。 之后陈某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又经陕西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某公司赔偿与法定赔偿标准相差太远,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