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孙家洲在网上公开发出《为断绝本人与新招硕士生郝相赫的师生关系告学界朋友与弟子的公开信》,称学生郝相赫在微信朋友圈中对学界前辈阎步克先生和韩树峰先生无端嘲讽,有鉴于此,他宣布与郝断绝师生关系。孙教授在公开信中写道,“师生之交首重道义”,“学界自有学界的规矩与尊严”。
对此,该学生郝相赫发表“情况说明”进行反驳,认为作为年轻人议论学者长辈当然有错,但其发言平台是微信朋友圈,唯一的好友学者、教授就是自己的导师孙家洲。自己并未公开批评北大、人大两位老师,而是以字母代替,对其学术地位和名誉无法撼动,而孙家洲老师在朋友圈发断绝师生公开信,导致其名誉受到很大伤害,还会毁掉自己读博的前程。但发表“情况说明”不久,郝相赫又收回“情况说明”,并进行道歉。校方表示将按程序处理。
本期《法律茶座》,燕珂律师想和大家探讨这么几个问题:
师生关系是否想断就能断?
老师单方解除的事由和程序是否要限定?
通过公开解除给学生的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造成的不利甚至损害是否可以救济?
且听燕珂逐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