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清荣:股权财产权之优先购股权,对股东有重大保护作用,要注意

邱清荣:股权财产权之优先购股权,对股东有重大保护作用,要注意

2021-03-12    04'23''

主播: 至本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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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股东财产权的第三项权利“优先购股权”,又分为两个小的权利,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情况下的优先购买权。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比非股东享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股权转让情况下的优先购买权:股东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比非股东优先购买其他股东已转让本公司股权的权利。这两个权利都是对原股东的一种重大的保护,做了公司的股东,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