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查理宝典 ------ 查理 · 芒格箴言录》23
由于背起了许多新的责任,查理在他的律师事务所卖命工作。即使是这样,他的收入仍然不能让他满意,因为律师的收入是按小时收费的,而且跟年资有关。他想要拥有相比资深律师更多的收入。查理想要成为他的律师事务所客户中一些大资本家那样的人物,尤其是哈维 · 马德 ------ 他后来创办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大学。在南希的支持下,他进行了律师业务之外的投资,寻求别的赚钱办法。然而,他并没有忘记他祖父教导的铁律:专注于当前的任务,控制支出。
应用这种保守的方法,查理抓住了许多发财致富的机会。他开始投资股市,并且获得了某个客户几家电器企业的股权 ------ 这种做法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的美国律师中很常见。这项投资对双方都有利:查理获得了宝贵的经商知识,而他的客户则享受到了一位精通领域不仅限于法律的律师的先见之明。
1961年,查理第一次涉足房地产,投资伙伴是他的客户和朋友奥蒂斯 · 布思。他们在加州理工学院附近的空地修建了分户式产权公寓,这项投资大获成功,两位合伙人投入了10万美元,得到了30万美元的可观利润。查理和奥蒂斯接着在帕萨迪纳成功地开发了另一个项目。查理后来还在加州阿罕布拉市参与了一些相同的项目。在不断地谈判和签约的过程中,他的商业触觉变得更加敏锐了。他把从上述投资赚到的钱都用于房地产开发,这样一来,他所做的项目就变得越来越大。等到1964年他收手的时候,光是房地产开发就给他带来了高达140万美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