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我们必须为自己去厘清“爱”是什么,这可能是最沉重的一个名词了。每个人都在使用它,而它被使用的范畴可以从最诡诈到最单纯。但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爱究竟是什么样的境界及心态?爱是一种享乐吗?请务必问自己这个问题。爱是一种欲望吗?如果它是一种享乐,那么痛苦一定随之而来,如果享乐及痛苦与爱是连在 一块儿的,那显然就不是爱了。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早先我们已经发现享乐乃是思想的产物,一直回味着某一次的性经验,不断地堆砌你对它的意象,就会让那份快感延续下去。思想会引发快感,同时也会助长恐惧―对未来或过去曾经做过的事、肉体的痛苦以及病痛可能会复发的种种恐惧。因此,思想只会助长快感、恐惧及痛苦,而这些东西能够被称为“爱”吗?但我们所知道的就是这些东西了。这些便是我们所谓的“爱”。我爱我的妻子,我依赖她带给我性快感,她为我烧饭、持家,当她转头去看别人时,我就会愤怒和 忌妒——这便是我们的爱。然后人又发明了对神的爱―个对你没有任何要求,不会批判你的神。你把它放在口袋里,你很确定它会保佑你,即使你是焦虑的、忌妒的,如此一来,它便助长了你的残忍。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所谓的“爱”,但这些真的是爱吗?很显然不是,因为爱绝非思想的产物,爱是不能被培养出来的,爱不是由快感之中产生的。一个野心勃勃、富攻击性及侵略性的人如何能爱呢?如果他真想厘清什么是爱―不是理论而是真的去厘清——那么他就必须止息他的野心、贪欲以及对别人的慎恨?然后把这一切非爱的东西抛置一旁。但是你知道吗?我们总是不断地演练着这些东西,同时还谈论着爱是什么,我们真的不是非常认真的人,就因为我们不够认真,所以我们的人生才会变成这样。因此,没有死亡就不会有爱,因为爱是永远崭新的,它不是与性或快感相关的例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