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期   为避巨额债务  子女放弃继承权

第414期 为避巨额债务  子女放弃继承权

2018-12-25    07'07''

主播: 老秋聊保险 刘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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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为避巨额债务  子女放弃继承权 老秋聊保险 第414期 2018-12-26 近期泉州市中院成功调解农业银行与富贵鸟集团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2.9亿余元。 因担保人林国强(富贵鸟前董事)已于2017年6月25日去世,银行提出要求林国强的配偶及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林某的配偶以及子女进行释法说理,积极促成林某的家人放弃继承其父财产,并到庭声明放弃继承权,成功调解了该批巨额系列案件,尽最大程度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 人在商海走,哪能不湿鞋。企业经营得再成功,也怕有风有雨。一旦有个闪失有可能就是倾家荡产,所以企业家如果没有保险傍身会很危险。 一张大保单平时也许从来不用,但关键时刻,它能挽救一场企业的信用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因为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法院也不能这样处理。 基于该法规,投保人可利用人寿保险实现财富保全,合理避债。除非是当事人自愿用人寿保险来偿还债务,否则,即使是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全世界的所有律师和专家都普遍认为遗嘱、信托和人寿保险是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而其中最需要重视的就是人寿保险。 没保险千万别说自己有钱 很多案例告诉我们,万贯家财也难保你一生富贵,没有保险兜底,不管有多少钱都是可以在有生之年花完的,别以为很有钱,其实花光太简单... 没有保险兜底,人生都是在瞎忙,没保险兜底,昨天你最富,今天有可能就是你最穷 一、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公司法》;二、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73条;三、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23条;四、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61条;五、不需要纳税且不能随意质押-《税法》4条;六、人寿保险公司不得破产解散-《保险法》85条。 人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可能让我们失去财富,从而影响到子女教育、养老、财富的传承。所以可以在顺利的时候拿出年收入的20%作为抵御风险的资产。一方面不妨碍80%的资产继续投资,另一方面20%的防御性资产可以在不好的时候作为应急的资金来进行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