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期    银保新规出台,是否会迎来银保春天

第498期 银保新规出台,是否会迎来银保春天

2019-03-19    05'18''

主播: 老秋聊保险 刘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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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首部银保代理新规将出台,银保是否会迎来新春天 老秋聊保险 第498期 2019-03-20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的征求意见稿 拟建立四类综合评价体系 提高各银保监局 对辖内商业银行从事保险业务 的监管话语权 评级最低的商业银行 将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除商业银行外 对政策性银行、国开行、邮政储蓄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和中国邮政集团代理保险业务管理 也需要参照执行 监管升级 | 拟建立四类综合评价体系 银保监局对辖区商业银行 法人机构和一、二级分支机构 进行综合评价 每年不少于一次 依据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四类 A类: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 B类:不得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C类:不得销售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D类:不得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根据征求稿,商业银行代理保险,十条红线碰不得 不得收取和索要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 不得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产品 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同一营业网点,同一会计年度) 不得开展未实现系统出单和系统管控的代理保险业务 不得擅自制作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彩页、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只能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 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推介、销售等活动 不得代替投保人抄录语句或签字 不得进行销售误导:夸大责任和收益、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片面类比等 不得截留、篡改客户投保信息 不得将代理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老秋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没有任何偏见,自从2010前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公司业务规模得到几何井喷式发展,保险行业在金融三足鼎立的局面才真正形成。可以说没有银行保险代理,就没有现在中国保险业的现在。 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银行保险渠道为中国保险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生很多问题,例如销售误导,虚假宣传,越权代理,商业贿赂等等,给保险行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给社会带来潜在不安定因素。 真心希望监管部门静下心来,狠抓落实,清除害群之马,鼓励合法合规经营,为保险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担起应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