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么么哒:劳动法之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常识么么哒:劳动法之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018-05-29    03'44''

主播: 100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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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