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与摇摆乐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GoodmanSextet)。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从30到40年代,大型爵士乐队风行美国。由于他们演奏的舞曲曲调动听、活泼节奏鲜明,又有很强的艺术性和挑逗性,听到这种音乐,人们不禁会随着它的节奏和韵律,扭摆着身子翩翩起舞,故人们称之为Swing。Swing这个词的意思是"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