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欢迎小耳朵们收听由广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和荔枝App联合出品的系列节目——《同学,别上当!》。节目中所有素材均为公安机关查办的真实案例,感谢警察叔叔(阿姨)们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作出的贡献与奉献,衷心希望你我都能永远健康、平安!
本期主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9 年 10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 2019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触犯法律的,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点负责任的提示:
1. 明知别人在网络上干坏事儿的,不仅不举报,还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就属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 手机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行踪轨迹等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任何收购、出售和出租这些信息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
3.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都知道去成华大道要走二仙桥,可是咱们也要在合适的道路上行驶,千万不能被一时的利益诱惑冲昏了头脑,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主播:邝安琪 肖迈
后期:肖迈
素材来源:广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