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物,一段传奇,他们用艰辛创造传奇,用成功诠释生命。大家好,这里是河南财专广播站,我是本期主播:左冠鑫。欢迎大家同我一起走进本期的《名人之路》。本期节目向您介绍的是“癫狂歌者”:陈奕迅。
陈奕迅:我是一个癫狂歌者
用生命歌唱
陈奕迅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学声乐,后来又学小提琴,发现老师摆出考试的架子,就放弃了。小时候他学会的乐器只有小提琴,原因是早上刷牙时也可以练习拉琴的动作。
12岁那年,他被父亲送到英国读书。这个年龄的孩子,无法懂得那是条件优越、父母恩宠,他只因为要离开家人而万分难过,且怕得厉害,因为当时爱尔兰共和军常常放炸弹。还好,长他六岁的哥哥已经先打前站,可以照顾他。其实哥哥根本不用帮,以陈奕迅的饶舌程度,他没一个月就完全融入英国的环境。他说:“那时很野蛮,完全是被宠坏的孩子,到英国学会独立,我变成了一个很整齐的人。”
漫长的留学生涯,让这个寂寞的孩子学会了钢琴、小提琴、口琴、手风琴、吉他、鼓、萨克斯、喇叭等众多乐器,一举拿到最高级别的“八级乐理证书”。所以,他今天能将每一首歌曲都演绎到完美,并不只是靠天分,他是个有底气的歌者。
被陈奕迅惹哭的那首歌,每个人心里或许都不止一首。林夕给他写《你的背包》,文字简单,情意单纯,只是阅读就像心里被揪了一下。当他用轻浅的嗓音逐渐唱起,几处假音让人忍不住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后,一句“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终于冲垮记忆之门,各种情绪在他的歌声中奔腾流泻。
一个不认真的人,不用心的人,如果是一首好歌,也无法唱出这样的韵味。他在《婚礼的祝福》里那一声憋足劲的闷声撕扯,夹杂了多少无奈,给我们多大触动,而这需要感情极度投入才能如此真切地演绎。还有《红玫瑰》、《白玫瑰》,还有《富士山下》,还有《K歌之王》、《十年》……唱这些曲子时,他仿佛经历了词中的累世累劫。看他眉头凝结,神色复杂,时常被特写的嘶吼的嘴就知道,一个好演员是用生命演戏,而他,是在用生命歌唱。
让“癫狂”飞一会儿
生活里的陈奕迅是个有点癫的人,这源自一位初中老师的影响。那时,他很情绪化,高兴不高兴都写在脸上。老师跟他说:“你该多想些积极正面的东西,生活才会快乐。”所以,我们今天看到镜头前的陈奕迅,总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鬼脸、嘻哈、耍宝、怪异的打扮和随性的动作。
他在演唱会上搞怪,颁奖典礼上搞怪,每一次面对摄像机,他总有数不清的鬼马Pose。真的玩疯起来,他也会醉个酒闹个事。唱歌唱到最High点,还不小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以身示范“一蛋传说”。他是歌坛天王,却除了演唱,癫得没有一点天王作风。
让陈奕迅变得更癫的人,则是另外一个为他写词的人:黄伟文。唱黄伟文的歌,是完全另一个他。他更喜欢黄伟文歌里那个真实的自己。陈奕迅自己完成《浮夸》初稿,有人建议拿去给好友黄伟文重新谱,他的自信心不免受到打击。为扳回一城,他在《浮夸》里大飙歌技,高音与假音来回转换、流畅有力,颤音被处理得似真似假,尾音的修饰干净又引人回味。整首歌的曲调可以说是十面埋伏,唱功稍逊一筹都会无法驾驭。他唱到歇斯底里,也唱出了那不可有第二人胜任的完美经纬。
真实世界里的陈奕迅,其实更热爱人跟人感官上的互动,眼耳鼻舌身意的投入。热爱到不想在演唱会看到立可拍,痛恨看到很多人举着摄像机拍摄。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人花了钱到现场只能从取景框里听他唱歌。“如果我们都忙着收集当下,以备日后的回忆,那么我们就丢掉了此时此刻。”
在数万人的呐喊尖叫声中待久了,他发现自己的反射弧被拉长了。就算半小时后,只剩一个熄灭了灯火的舞台。回到家,家人都睡了,偌大的宅子里,他就着一碗白饭吃个菜头,也不会觉得失落或繁华落尽。他的感觉往往会在漫长岁月的某个转角等着他。化用姜文的话说,让“癫狂”飞一会儿。比如,直到半年后,他才发现作为31年来第二位华人歌手,在以维多利亚女王丈夫命名的歌剧院唱歌是多么亢奋的一件事。
陈奕迅的音乐之路几乎没有过低谷,从大红大紫那一刻起就被放在“神”的位置上。这样好的环境里,他不想为了赚钱而唱歌。2002年,《明年今日》红极香港,公司想推出国语版,被他拒绝了。他不愿复制,认为那是欺骗歌迷的把戏。
可是,歌迷们都期待着这张国语大碟。终于,陈奕迅在接到林夕写的新词后,同意演唱国语版。国语版《十年》在大陆地区果然全线飘红,他就此打开了内地市场,收纳了无数新歌迷。
歌迷对他的好,陈奕迅放在心上。每次开演唱会,他总忍不住在演唱完歌单上的歌曲后,加唱几首他最中意的歌曲。那是公司没有准备的,就连乐队也可能跟不上,却是他一颗真心要送给大家的。他在舞台上狂欢,飙高音、秀歌技。等舞完唱完,这个High到醉的男人居然几度泪洒舞台。
作为一个歌者,陈奕迅是美好的,他极富感染力的嗓音将爱情里的寂寞与忧伤表达得痛彻心扉,将生活里的苦闷无奈呐喊得响彻云霄。
他在歌艺上才华横溢,在私人感情上亦是饱满通透,情深义重。父亲陈裘大获罪入狱,他鞍前马后,焦头烂额,甚至停工援父。妻子一度挥霍无度,他只说:“大家曾经有摩擦,思想出过轨,却没有分开,就应该去珍惜。”
陈奕迅有个可爱的女儿。上小学的第一天,他放下手头工作,从北京赶回香港,只是为了送她上学。他不想留下遗憾。
一个只会唱歌的人,那是艺术家;一个疼爱家人的男人,那是好男人。陈奕迅两者兼具,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好男人。他深谙喧闹过后是寂寞的真理,再多诱惑又能奈他如何?
陈奕迅喜欢穿着自己觉得舒适的旧衣服,或者是被他穿出一身贱气却贵得发飙的衣服,去坐地铁,去菜市场,去茶餐厅。他从不把自己当巨星,他唱的都是小人物的歌,他说自己也只是个普通的香港市民,一个肿眼泡,头发少,长得不好看却能唱得我们柔肠百结的Eason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