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妻薛氏。非不爱子。王法无私。并厉将士。
【原文】
南唐刘仁赡镇寿春。周师攻城。仁赡誓死守。幼子从谏泛舟私出。冀得自全。仁赡按军法斩之。监军求救于刘妻薛氏。薛曰。妾非不爱子。然法不可私。若贷其死。则刘门为不忠。妾何面目见将士乎。趣斩之。然后哭成服。城陷。仁赡战殁。薛氏绝粒而卒。
人莫不爱其子。亦莫不爱其身。忠臣既不爱身。何况其子。论者或谓子死不救。似伤乎仁。抑思仁以义行。此杀身所以成仁也。薛氏之言。非特全刘门之忠。且可厉将士之忠矣。
【白话解释】
南唐国里。有一个姓刘名叫仁赡的人。镇守寿春的地方。那时候、周朝里派了兵来攻打寿春的城头。刘仁赡誓死的守住。他的小儿子名叫刘从谏的。想暗暗地坐了船逃走。希望保全自己的身体。刘仁赡预备按照军法、把他的小儿子杀死。监军官就到刘仁赡的妻子薛氏那里去求救。薛氏回答道。我并不是不爱惜我的儿子。只因为军法不可苟且。倘若饶他一死。那末我们刘家门里就是不忠了。我还有什么面目见一班将士呢。就叫他们快些杀了。方才痛哭一场。并且穿着素衣服。后来寿春城头打破。刘仁赡阵亡了。薛氏也就不吃饭。自己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