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婢妙聪。随入井中。恐伤主孕。背负以终。
【原文】
明张孟喆、为保安右卫指挥。奉调赴操。北寇入掠。其妻李氏谓夫妹曰。我命妇。汝亦宦门女。义不可辱。相挈投井中。其婢妙聪随入。见二人均未死。以李有娠。恐水冷。有所害。负之于背。寇退。孟喆弟仲喆归。求三人于井中。以索引出。李与妹均无恙。妙聪则死矣。
婢也贱。何以录。录贤也。论势分、则大夫士庶人妻不相齿。论道义、则沟壑饿莩。可与尧舜共一堂。妙聪随主投井。恐水冷伤娠。而护主周至。此何时乎。此何地乎。就义从容若是。讵可以婢贱之哉。
【白话解释】
明朝有个张孟喆。做了保安右卫的指挥官。奉了命令调去操练。这时候、北方的强盗进来抢掠。他的妻子李氏对张孟喆的妹妹说。我是受过朝廷封诰的妇人。你也是做官人家的女儿。义理上断断不可以受辱的。于是姑嫂两个人相携着一同去投在井里。他们家里有个丫鬟、名字叫妙聪的。也就跟在他们后面跳下井去。看见他们姑嫂两个人都还没有死。又因为李氏是怀孕在身。恐怕井底水冷。或有妨害。妙聪就把李氏驮在自己背上。等到强盗退去了。张孟喆的弟弟张仲喆回来。寻找他们三个人。看见在井里面。就用了绳索、引他们出来。李氏和自己的妹妹都好。可是妙聪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