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胡贵贞。曾母童养。父欲夺姻。甘死无两。
【原文】
明曾天福童养妻胡贵贞。生时、父母欲不举。曾母救之归。与天福同乳。将俟长而配焉。年十八。曾母卒。胡父欲夺以姻富家。贵贞不从。其兄乘天福他出。强曳之归。示以求聘者金帛。贵贞曰。富而不义。何如贫。兄曰。汝甘贫死耶。贵贞曰。苟不失义。贫死何害。遂自缢。
贵贞受曾母之救养。视若亲生。是其分为姑媳。恩同母子。岂可以贫而弃之。曾母卒。胡父欲谋另配。宜其不从。试观其对兄之语。义烈凛然。讵富贵之家所能梦见乎。
【白话解释】
明朝时候。有个曾天福的童养妻子。姓胡、名字叫贵贞。他生下来的时候。他的爷娘想不要养活他。曾天福的母亲把他救了回来。和曾天福一同吃着奶。预备等到儿子长大的时候。给他们配成了夫妇的。后来胡贵贞年纪十八岁的时候。曾天福的母亲亡故了。胡贵贞的父亲想把他夺回去、许给有钱的人家。胡贵贞不肯听从。他的哥哥就趁着曾天福出门到别处去的时候。把胡贵贞硬拉了回去。把求聘人的金银绸缎给他看。胡贵贞道。与其富有金钱、没有义气。还不如穷苦的好。他的哥哥道。你难道甘心穷死的吗。胡贵贞道。假使不失了义气。就是穷苦到死。也没有什么关系呵。就自己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