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魏宫人。投河而死。不玷皇家。恐贻国耻。
【原文】
明宫人魏氏。史失其籍。崇祯甲申。流贼李自成破京师。奸淫掳掠。无所不至。当贼入宫时。魏氏大呼同辈曰。我辈受皇家厚恩。不可受辱于贼。以玷皇家而贻国耻。有志者宜早自为计。言讫。跃入御河而死。从之者二百余人。
国破君亡。其耻孰甚。此正忠臣烈女尽节之时。略事徘徊。后悔莫及。魏宫人大声疾呼。落落数言。激发众女之天良。一时从之者二百余人。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好德者盍起而倡导之。
【白话解释】
明朝末年间的时候。有一个皇宫里的人。姓魏氏。史书上失载了他的原籍了。逢着崇祯皇帝甲申年间。流贼李自成攻破了京城。强奸妇女。掳掠人民。无所不为。当那流贼们走进皇宫的时候。魏宫人就大声的喊着同伴们。说、我们受了皇家深厚的恩典。当然不可以受辱在贼人的手里。来玷污了皇家。又留下了全国的羞耻。凡是有志气的人。应当早早的、自己想一个保全名节的法子呵。说完了话。魏宫人就先跳在御河里面死了。于是跟着他跳到御河里死的。有二百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