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问题意识:
我们知道什么是“客观的”,什么是“主观的”,什么是“实证的”,什么是“归纳的”,但是什么是维特根斯坦一直强调的“语法的”?
在之前的11期节目中,我们尝试关联维特根斯坦与我们生活中遭遇的语言与思想问题。关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方法,我们需要给予更多的注意力,以便把握住他对语言系统反思的一些关键思路,不然我们对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病”批判,也可能会出现教条式的运用。因此,什么是维特个斯坦所说的“语法”,什么是“语法问题”,就是本期的关键了。
像所有的形而上学一样,思想与现实的和谐一致要从语言的语法中来发现。——维特根斯坦《哲学语法》
4 合语法的才有意义
因此,我们可以来探索,什么是“语法命题”了,维特根斯坦所一直强调的“语法”是什么意思。在探索概念的使用范围和规范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如何看待“语法命题”,并获得通过语法的方式看到命题的能力。
PART3 经验以语法作为前置条件
339节:“无形的对象”是一个语法错误
340节:排除语法错误构筑的“经验”和“范畴”
341节:我们描述的是一种外在性
342节:在没有学会语言前,思想是什么?
343节:回忆的“前现象”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
344节:对自己讲话,必须由讲话作为基础
345节:“自言自语”,确实是一种例外项
346节:内部世界的突变,是无原因的
347节:纯粹私有状态会导致公共性的矛盾
348节:思想语听上去是个经验命题,其实是个语法命题
349节:如何区分经验命题和语法命题
350节:语词可理解不是合语法的
351节:意谓不提供意义,进而进发到经验
352节:语法的(思想)排中律,不是经验的排中律
353节:经验性的证实,是一个语法问题(背后是生活形式)
354节:症候是一种经验,但经验也基于“一个语法的背景”
355节:先于哄骗,是“标准”
356节:客观经验事实并不存在
357节:意义的来源:共识标准和症候
358节:最后的反问,句子的意义不是内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