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oung FM|那些年,我们这么爱着!

L.young FM|那些年,我们这么爱着!

2016-12-04    31'39''

主播: L_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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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作者:刮刮油(来自豆瓣) (一)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跟我的一个同学在我们学校里最闹的自习室里自习,两人亲密挨着。 那位同学平时根本不会去自习室,此时却安静如鸡,举着本高等数学,轻蹙眉,微耸鼻,一副思考的样子,好像真的能看懂一样——我这种也不懂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眼中的空洞。 而她,一袭火红色的无袖衫,裸露出的每一寸皮肤都白的发光,嫩的发亮,每次眨眼浓密的长睫毛都可以掀飓风,发际线梳理的整齐,马尾扎的很高,脖子后面散出几缕发丝。 我主动走过去搭话,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黑色的眼珠像两潭泉水,清澈,深邃,闪闪发光。 于是我这个平时说屁话极其流利的大师,磕磕绊绊的说了几句好像我也懂高数一样的屁话,陷入了深深的羡慕。 但是我很理智,也懂做人的道理,朋友妻,不可欺。 于是,那天我决定,他从今天起再也不是我朋友了。 后来我知道,她并不是他女朋友; 后来我又知道,她带了美瞳效果的隐形眼镜,其实也是个近视。 (二) 我们俩不是一个学校,于是我费劲千辛万苦的要到了那个姑娘的OICQ。 我的头像是一个炫酷狂拽的非主流蓝发少年,她的头像是一只白色的狗头。 我以为大家都喜欢H.O.T,后来我知道,她喜欢史努比。 我们开始聊天,每一次滴滴的响声都让我心跳加速。 我竭尽所能的表现出不同于其他青年的特质,把头两年花了大把网费在聊天室里的混出来的本领充分学以致用,幽默中不失礼貌,谦逊里藏着锋芒,文艺中带着睿智,成功的塑造了一位烟酒不沾斯文有理形象拔群的优秀青年形象。 后来我又知道,她私下里问一个我的朋友:“他这么能说,是不是一流氓,特别花心啊?” 我那时候连一次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 而我那位朋友,从来不上课,酷爱打群架,一天一盒烟,一周五顿酒,小小年纪就烫头,女朋友一年换好几个,当时正跟他爸的秘书好着。 他跟她说:“还成,也不算特别花吧,跟我差不多。” 我操他大爷的。 (三) 我花了很久来扭转自己的形象。 黔驴技穷之前终于聊到了一个轻轻暧昧的状态。 这种关系有点像饮一杯英式红茶,能让人口舌生甘,泛起微微的甜,但程度却不能让我满足,我心里逐渐贪婪,只是感觉没办法再通过聊天软件这种方式更进一步了。 那年的十一,我跟着我爸妈参团去韩国旅游,那是我第一次出国旅游。那个团极实在,带着我们吃遍玩遍了整个汉城,我却没什么心思。 那是我头一次嫌这一个旅行团不扎店,因为我想买一些东西给她带回去,希望借这个机会见她一面。某一天这团终于带我们进了店,我欣喜若狂,寻遍角落发现那是个专营店,只卖高丽参。我琢磨半天,给一个不到20岁的姑娘买上几盒高丽参绝对不能推动我们之间关心,我思考半天只得怨气冲天的作罢了。 终于,在行程倒数第二天汉城奥林匹克体育场参观的那天,我发现体育馆有个纪念品店,其实这店里也没什么可挑选的,但我没别的办法了。 我选了一个看起来相当牛逼宝贝:一个做成哨子的香水瓶的项链,可吹可闻可挂,设计诡异,做工粗糙,在当年也low的不行,上了中学的女生就看不上了,但我愣是给自己洗了脑:哨子有召唤之意,香水让人芬芳,项链可随身携带挂在胸前,这是多么好的寓意啊。 我没有钱,又不好意思说给姑娘买东西,我偷偷把这玩意塞进了我妈的购物篮。 结账时她妈捏那宝贝问我:“这什么?” “哨子形状的香水瓶项链。” “啊?” “项链形状的香水瓶哨子。” “什么玩儿?” “香水瓶形状的哨子项链。” “你要香水瓶儿干嘛?” “项链!” “你要项链儿干嘛?” “不是说了是哨子吗?” 最终我依靠这玩意复杂的功能,成功把我妈绕晕了,糊里糊涂的结了账。 (四) 我可能是在韩国参鸡汤喝多了,我在OICQ上跟她相约在王府井百货大楼门口见,这是一个北京年轻人基本上不会去的地方。 我们第一次正式单独见面,这历史的一幕让张秉贵给见证了。 现在想起来,还不如相约天安门广场,让毛主席给把把关。 我站在张秉贵雕像下,周围是操着各地口音戴着小红帽的游客大包小包川流不息。 我为了掩饰一头自来卷,往头上打了二斤啫喱,毛发成撮儿直立,在四级风中纹丝不动。因为啫喱打得太多,头皮外露,现在想想有颇有谢顶的气质,显得年纪轻轻的就肾不太好。 她来了,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衣服,简单的牛仔裤,黑色的眼珠像两潭泉水,清澈,深邃,闪闪发光。 我很浪漫选择了一间王府井地区最大最知名的西餐厅就餐。 通过影视剧我获得了一些可以让我表现的很绅士的技巧。比如到了餐厅帮她开门,比如抢先一步找了一张桌子打算帮她拉开座椅,然后我发现麦当劳的椅子是焊死在地下动不了的。 各自取餐完毕,我们坐定,双方都显得有些尴尬。我就是这样,不见面可以聊成韦小宝,面对面就成了郭靖。 为避免尴尬我干脆就进入了正题,掏出了那精妙无比的项链。 我说我给你戴上吧。这也是从电视剧里学的。 她脸红了,但没有拒绝。 我于是很潇洒的绕过一桌子薯条汉堡走到她的身后,打算把项链给她戴上。我把项链绕过她的脖子,但那搭扣做的太小了,我系不上了。 一个保洁大姐往边上的垃圾桶里倒垃圾时,看了我一眼,满脸尴尬的同情。 我心中越急,手底下越慢,手一出了汗就更不利落,着急忙慌的正好跟邻桌一个往嘴里玩命塞薯条的小胖子对视上。小胖子看傻了,愣住了,满嘴薯条都忘了嚼。 小胖子鼓着腮帮子问他妈:“妈,他干吗呢?” 他妈妈把他头搬过去:“你吃你的,不关你事!” 保洁大姐又收了一个托盘,这次目不斜视,不忍心再看我一眼。 这时,她自己伸手帮我把搭扣扣上了。 我没有来得及感激她的主动,一心因为我刚刚我碰到了她的手幸福着。 (五) 一个月后,我不想再喝红茶了,我想要大口啜饮爱情的酒。于是我打算摊牌,直接告白。 具体我是怎么设计的,我已经忘了,但那次我选择的地方是王府井新东安里的狗不理包子店。 是的,我选择在狗不理包子店向爱慕的女生告白。我心中一定深爱着王府井地区。 现在想起来,我想死。 其实那是一个装修很好的店面,很高级,也很昂贵,最起码对我当时来讲非常昂贵。这一顿吃了我半个月饭费。 我热情的点了半斤猪肉大葱馅的包子,还有半斤猪肉香菇馅的包子。就像招待来京看我的二姨妈。 我还点了一道卖相不错价格不菲的叫“柠檬鸡排”的菜。没错,我在狗不理包子铺点了一道柠檬鸡排。 她问我为什么点这道柠檬鸡排,我说:“我觉得你的气质,就像柠檬鸡排。” 现在想起来,想死两次。 气氛照旧尴尬。 桌子两头,一头坐着我,一头坐着她,中间是两笼屉包子,和一盘柠檬鸡排。 我把桌布抠出个洞,终于下了决心,我说我喜欢她,问她我能不能作她男朋友。 她还是脸红,一句不发,但她幅度极小的点了下头的动作,被我捕捉到了。 我欣喜若狂,蹿起来跟她说:“吃包子!一会凉了。” (六) 那时我每周手会手写一封信给她。 每周一早上。 我会尽量在上午就写完,这样可以在中午前贴好邮票投进邮箱,这样可以赶上中午的一次邮局的取件,这样可以让她早上半天看到我的信。 每周一我的第一节课是英语,英语那时候已经分班,我大一下学期就过了四级,那时上的是小班六级课。一个班只有三十人。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太英俊了,老师把我安排到第二排座位。 于是我在英语课上拿张信纸低着头奋笔疾书写满中文的这种越轨的行为就非常容易被发现。我会因写这封信而被惩罚要求写100张纸的单词,下周交上来。但我觉得无所谓,我掌握着同时用三支笔写字,100张很好办,所以我从来没有耽误过那封信。 这些信她到现在保留着一些。现在看起来,狗屁不通,情书中一股清澈的泥石流。 现在是周一的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