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不想被很多人喜欢|女王很美很精致
原创 2016-06-06 JOJO 女王很美很精致
背景音乐:
Cheerleader
Omi - Happiness Forever
作为巴黎时髦女人的代表,短发的GARANCE DORE曾经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插画师,而如今摇身一变,成为知名街拍摄影师,当然她也是畅销书作家。
这样的多重身份在一个女人身上,如何做到游刃有余?
之前在女王很美很精致的原创文章中,经常会使用他们的照片,或许你并不知道是哪些照片,但照片上的字体之独特让你一眼就能看到。
对,没错。每一张照片上的字体你都会喜欢,独具风格。
她说:
风格远不止是时装那么简单,它是别人忘记衣服后却牢牢记住的你本身。
个人风格归根结底就是,找到你自己。你知道在巴黎,很多女生只穿同一种款式的牛仔裤或者打底衫,这些最基本却最重要的衣服帮你成为自己。
时髦和爱情一样,要讲究感觉。
当然,自己认可的时髦并不同于风格,风格是你身上的特质,却又让旁人看着舒适。
不管做企业还是生活在不同的国家,有时经常会给人一种错觉:我的企业做的没有别人好,或者,等我赚到足够多的钱我就移民某个国家。
这是和朋友聊天时经常会谈到的,总觉得诗和远方才是梦想。其实反过来看别人家的企业、别人的国家,同样也存在和我们一样的观点,所以不必羡慕。
大部分时间,我们总要思考自己到底要什么?
“我风格”时代来了,我们不必刻意谦虚,更不能自满,因为自满显得多么愚蠢。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最好时代(最坏时代),我们有过很多机会,我们不再惧怕竞争。这是勇敢女性的表现。外在的自我表达不是简单的穿着好看,而是穿出属于自己的气场。像一场爱恋一样,选自己喜欢的,同时也让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如果一个恋人并没有让你变成更好的人,那就要勇敢地选择离开。如果你不幸被分手,别留恋,大步往前走!
不装才好。所谓的个性不过是自己过着舒坦,不憋屈。
大多场合被提倡女人味。
有时不禁在想,温柔是女人味吗?或者妩媚?还是做个听话的乖女孩,在家听父母的,结婚听老公的?
不知道为什么,写到这些字眼、听到这些字眼,心里就会憋屈。
这种感觉就像,不喜欢喝酒的我,在某个聚会场合被劝酒的感觉。借着一杯白酒,一口气喝下去的无知,竟然可以在半醉半醒间不顾场合的哇哇大哭,像小女孩被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
哭不是因为胃里难受,不是因为真的喝醉了。而是明明自己不喜欢的方式却被迫接受了,觉得委屈,是发自内心的委屈。即使后来当事人送礼赔罪,很多年过去了,这种委屈的感觉却没有忘记。
为什么要可以迎合?在礼貌的范畴里就可以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事,再难每天自己都完成的很开心,就像喜欢跑步一样,挥汗如雨的快感局外人并不懂。
为什么要别人懂呢?
我承认:我并不想要被很多人喜欢。也不喜欢被不喜欢的人喜欢。
不用装,不累才好。人和人之间相处的最佳状态。
最好的还没出现。无论在爱情中还是人生中,舒服永远不是一个理由。
看本自己喜欢的书,即使是童话故事。
别人看到的肤浅。
只有自己知道,
看英文版原著的乐趣,并且为自己感到骄傲。
尝试一种新的运动,譬如游泳。
从来没有学游泳的想法,自从有一天想跟着某人一起去潜水。
尽管教练说,一般潜水并不一定需要会游泳。
但不知道为什么,想让自己看起来专业点,还是想把基本功练好,尽管已经快30岁了。
坚持一份自己喜爱的事业。
总觉得女生有一个自己的企业是一件很酷的事。
当大部分女孩还在逛街、泡吧的时候,
你在灯下埋头苦干,你在和客户周旋,你在绞尽脑汁想融资方案。。。
这种生活方式,一直感觉很酷,即使被别人看成工作狂。
因 为 喜 爱 !
找到自己的穿衣风格。
有一种气场,无关第一眼的漂亮。
是与人相处,你最后总能让人尊重。
在商业谈判上,你总是最终胜出的人。
不想被很多人喜欢,但,
最后总是有很多厉害的人物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