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达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14)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本期内容,我简单解释一下商品、商品经济、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这些基本概念。譬如,农民家里养了一只老母鸡,老母鸡下了蛋。蛋自己吃,就是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就是商品;养母鸡用来下蛋,母鸡就是生产资料,把母鸡杀了吃,母鸡就是生活资料。允许买卖母鸡、鸡蛋,就是商品经济;在人民公社,鸡和蛋都归集体所有,社员一起劳动,干活不拿工资,公共食堂免费吃饭,就属于产品经济。
1957年以后,我们党逐渐偏离了八大确立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提出了15年赶上和超过英国的工业化目标,重提****是社会主要矛盾,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一系列做法违反客观规律急躁冒进、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和平均主义,造成了国民经济的严重失调。
面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浮夸风、共产风”以及经济困难等问题,***不断反思和总结,直面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忽视价值规律等错误,多次召开调研和座谈会议,带领**高级干部认真研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等著作,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坚持批判思维,对“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
一、关于社会主义的两个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社会主义未作阶段划分,将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是***的创造。1959年12月,***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他主张由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转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一思想是在***对商品生产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应不应该发展商品生产
商品和商品生产是历史现象,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商品是一个历史现象,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产品经济中,产品直接作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存在,服从计划配置;在商品经济中,产品通过交换变为商品, “迂回地”实现自身价值。商品生产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的进步,但商品经济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经过长久阵痛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生产资料悉归公有,商品和商品经济自然不复存在。
二十世纪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国家,所实行的社会主义,也不是严格意义上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更像马克思所讲的“过渡时期”。十月革命以后,列宁曾一度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在俄国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生产和直接的社会分配,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随着实践发展,列宁认识到过早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的弊端,明确提出要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经济,于是,在1921年实行了“新经济政策”。
***承认商品和商品经济的历史性,且更加强调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认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
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需要发展商品生产
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是斯大林,他认为苏联存在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形式,国家只能支配国营企业的产品,而集体农庄的产品只能由其自身支配。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必须存在。将来在两种公有制统一为一个整体时,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才会退出。
中国的情况更特殊,不仅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存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存在家庭副业和少部分个体经济,不同经济成分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需要分工协作、互通有无。因此,***认为:商品生产必须存在,而且“只有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了,只有当社会产品大为丰富了,而中央组织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能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
针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共产风”以及***等人提出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于1958年11月在郑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严厉地批评取消商品生产的观点:“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
***认为我国农民收入比较低,原因正在于农产品的商品率不高。如果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就有脱离农民的危险。”他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五亿农民”“巩固工农联盟”。
他还说“社会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社员的需要也是多种多样的。”人民公社“既要大大发展直接满足本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要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为国家、为其他公社所需要的商品性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此后,***再三批评人民公社“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强调“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
三、发展商品生产会不会导致社会性质的改变
斯大林认为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不能混为一谈。在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雇佣劳动被消灭的条件下,商品生产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对此,***持肯定态度,并且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
1958年11月,***在说到商品生产时讲到:“商朝为什么叫商朝呢?是因为有了商品生产,这是郭沫若考证出来的。”他认为商品生产不等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与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变成了公有制,资本家已经被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支配地位的是国家,这样的商品生产和流通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四、如何发展商品生产
“有一部分生产资料也是商品”
斯大林认为商品的范畴仅限于个人消费品,否认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对此,***不赞成。1958年11月他在武昌主持召开中央***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搞清楚,农产品是商品,工业品是非商品,一个商品,一个非商品,两者交换,这怎么讲得通呢?”
“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其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在市场供求影响下,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肯定了价值规律的存在,但认为价值规律只在个人消费品的流通中起一定调节作用,在生产领域不起作用。
***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价值规律不仅是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也是一个重要的规律。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认为,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既存在于公社内部,也存在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同时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
***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拓展了商品生产的范围,提出:“在我们这里,有一部分生产资料也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也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人民公社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
“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在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时,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作了初步探讨。他坚持辩证地看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国民经济的平衡,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主义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
针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盲目性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主张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不能放任自发性和自流性,从而使商品生产和计划不再对立,并将这一点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他甚至提出“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的观点,为改革开放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做了理论铺垫。
五、小结
***对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认识和实践成果,有几个特点:
一是对斯大林的商品生产观点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在“商品生产具有历史性”“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社会主义也有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规律也发挥作用”等观点上,***和斯大林高度一致,针对生产力不发达的实际突破了马恩的思想。但在***的语境中,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再局限于个人消费品,而是包含一部分生产资料;价值规律不仅在流通领域而且在生产领域也起作用;商品交换不仅在公有制内部,也扩大到农村家庭副业和小生产者。
二是仅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内部的调整,不涉及所有制的变化。既有别于社会主义改造前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那时的政策涉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用,属于姓资姓社的问题;也有别于改革开放后允许非公有制存在的商品经济,而是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保留农村副业、小生产者、自由集市等。
三是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只是工具性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生产资料所有制几乎都是公有制,商品交换主要在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不同的集体所有制之间进行,并且强调计划第一,价格第二。计划在国民经济中起支配作用,要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制定国民经济计划, “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
四是***时代的商品经济还不等于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