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如何安全合规制作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和推介

小谈如何安全合规制作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和推介

2016-09-15    04'20''

主播: 明星私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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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016年被称为私募基金业的监管元年。中国基金业协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指引,对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进行规范,使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监管规范贯穿整个私募业务活动。 8月19日,证监会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7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因存在违规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即使是未被处罚,募资行为合规性、基金资产安全性、信息披露及时性、基金杠杆运用情况、是否存在侵害投资者权益行为等合规问题也被摆在了台上。 私募机构如何在现行的监管条件下控制风险给投资者理财服务,又保持私募基金活动合法合规,不踩监管红线,不被监管层约谈、行政监管和处罚。下面小谈下私募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时候如何避免踩监管红线。 打铁还需自身硬,私募机构在推介材料内容之前,私募机构必须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取得私募牌照,并且保证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在制作推介材料内容首先要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在推介材料上须注明至少以下信息: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其他服务提供商、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推介材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完成后,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规推介私募基金时,不得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不得用用“预期收益”、“预测投资业绩”字眼,不得以任何方式保本、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推荐基金时不得用“安全”、“保证”、“承诺”、“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欲购从速”、“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宣传营销措辞,不得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不得片面夸大过往的整体业绩。违规推介仍会被监管层约谈。 推介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公开出版资料、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海报、户外广告,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报告会、分析会、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等推介基金,只能向特定的对象推介。 在合规制作推荐材料,合规推介才能进入到下一步的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