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官方网站公告一份12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失联名单,分别是:华天国泰、中融坤瑞、中元宝盛、融易融、银河瑞盈、中投华融、万弘基金(苏州)、湖北奥信创业投资、幸汇财富、洲海鸿润、北京幸福财富投资以及深圳中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私募股权基金占11家,而私募证券基金仅1家。北京东城区的刘女士反应她之前购买德中元宝盛一年期产品,至今仍未对付,而中元宝盛的相关负责人也莫名“失联”。这些“失联”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多数通过“股权众筹”“原始股”等名义从事非法发行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借助空壳公司忽悠投资者上当受骗。
所谓的“股权众筹”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其法律性质是公开发行证券,纳入证券法的规制范围,意味着每一笔企业的股权众筹都须经过证监会核准。而“原始股”,是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大家需要警惕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风险。其实无论股权众筹还是原始股,只要是没有备案、没有批准的,都不能轻信。一旦有“失联”的可能,中国基金协会将通过网站发布“失联公告”催促相关机构主动与其联系,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认定为“失联”机构。随着私募基金监管力度的加强,将在备案制下一步步淘汰空壳私募机构。因此,我们需要从法律的层面了解私募股权所存在的风险。在投资私募股权时,不要轻易被高利益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