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2017-01-02    42'27''

主播: 特别的BAY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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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这里是Baymax电台😚 我是你们的主播大白(●––●) 新的一年希望我们都可以成为更好的自己❤ 遇见夏小姐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这件事情。 我对夏小姐说:“和你在一起,就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了。” 她不置可否,只是说:“未来那么远,说这些都太早了。” 现在看来,我说对了,她似乎也没错。 我和夏小姐是在豆瓣上认识的,我们在一个帖子里聊了几句,我点开她的个人主页,然后发现我们竟然有着200多个共同爱好,包括电影、音乐和图书。当时我就惊呆了,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超过100个共同爱好的人都很少遇到,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给她发了豆邮。 我写的是:注意看签名档,注意看共同爱好。 我们当时一共有219个共同爱好。我的签名档是一句歌词:“越过淡季、森林和电”;她的签名档也是一句歌词:“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这是同一首歌,来自万能青年旅店。 我们顺理成章地就聊上了,微信那时候还没有流行,我要到了她的电话和QQ,时不时地找她说几句话。她偶尔还会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通常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我天南海北地给她讲一些新奇好玩的事情,直到她沉沉入睡,我再挂掉电话。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情侣的错觉,但是我们竟然都没有见过面,关于这个问题,夏小姐的回答永远都是:“顺其自然吧。” 所以,认识三个月之后,我才第一次和夏小姐见面。 当时她在一家咖啡厅里等我,我进门后打电话问她具体位置,她站起来朝我挥手,面带笑意,瞬间惊天动地。她比照片上要更加好看,笑容温暖而真实,如同十万个太阳在我面前突然亮起,见到夏小姐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没救了。 如果所有爱情故事的一开始都是我爱你恰好你也爱我的话,爱情就不会让那么多人沉迷。 我爱上了夏小姐,可是她并不爱我。 我向夏小姐第一次表白就一败涂地。当时我们坐在江边喝酒,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心头一阵慌乱,她坏坏地笑着,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到底有几个意思。正好酒精强烈刺激着大脑,我索性顺水推舟,说:“是啊,我喜欢你。” 还没等我把这个命题展开来做进一步的表述,夏小姐就扭过头看着我,认真地对我说:“不管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都不要喜欢我。” 我那刚刚扑腾出来的小火苗被一盆水直接浇灭,我说:“我就这么不招你待见啊?” 夏小姐说:“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会有好姑娘喜欢你的,但不是我,因为我不需要爱情。” 我猜想她说的一定不是真心话,怎么会有人不需要爱情呢?我们都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都需要空气和水。所以她让我不要喜欢她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她的话也不足以阻止我继续追求她。 找出答案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了:她或许真的不需要爱情。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贫瘠,爱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我总有一种让自己沉溺其中的浪漫情怀,愿意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后来我想,只是因为我所拥有的这一切来得太轻易,在面对爱情与面包的选择时,很多人都选择了面包,这其实无可厚非。 夏小姐的家境并不好,父亲染病卧床多年,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家里债台高筑,尽管她非常努力地在工作,却并不能使这样的状况变得好一点。所以,她试图通过婚姻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格局,我虽然不缺面包,但是她需要的是多得吃不完还能送人的面包,我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 从理论上来讲,我应该默默地退出夏小姐的生活并祝她幸福;从理论上来讲,夏小姐美丽大方有才有貌,应该会很容易地找到一个她想要结婚的对象,从此过上她期望的生活。 可惜的是,尽管所有的逻辑都是对的,世间万物永远都不会按照如此简单的路径来运行,无论我们把背后的道理分析得如何清晰透彻,我们依然下不好感情这盘棋,依然过不好自己的这一生。 (……文章省略) 她突然问我:“你爱我吗?” 我楞了一下,说:“我当然爱你,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她说:“是真心的吗?二十年后,我已经年老色衰了,你还是会爱我吗?“ 我说:“会的,因为我爱的是你那颗和我能够共鸣的灵魂。“ 她说:“可是我不敢相信你怎么办?我不相信爱情。“ 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的确能够证明很多东西,证明真心或假意,但是如果这个时间足够长,会证明一切都是虚妄。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发了一首诗给夏小姐,是我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上搭车时写的: “亲爱的 我该怎样向你形容今晚的星空 美得如此动人魂魄 胜过初次见面时你的嫣然一笑 我要走一千里的路 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可是我被困在这个小镇 我等待着远处亮起的车灯将我带到你身旁 我从黄昏一直站到天黑 念经的喇嘛走了 游荡的野狗走了 一个疯子走过来 一群乡民狂笑着走开 没有车灯停留 只有星星跳出来与我作伴 天空是一块暗蓝色的绸缎 它们被丝线系在上面 高高低低,忽隐忽现 我想爬到对面的山顶 伸手摘下一颗来 戴在你左手的无名指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星空 也从未有过如此炙热的爱情 而你 在群星的背后忽隐忽现”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写一首诗送给夏小姐,或长或短,无论多忙多累多晚,从不间断。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所以我会给你写一辈子的诗。“ 当我写到100首的时候,夏小姐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可是在200首不到的时候,她又离开了我。 那时候夏小姐工作上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调动到上海去担任一个管理的岗位,需要至少在上海待2年,归期未定。夏小姐想去上海,而我在重庆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我不能离开重庆,我也不想夏小姐去上海。 我们为这件事情讨论过很多次,一开始心平气和,到后来气氛凝重。大概是我过于高估了自己手中的筹码,我对夏小姐说:“我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就要面临两年的异地,你见过有几对异地恋最后是活下来的,你如果选择去上海,就意味着我们要分手,你明白吗?“ 她冷静地回答说:“我明白。“ 过了几天,她就飞去了上海,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告诉我。 夏小姐离开后我依然在给她写诗,尽管她没有再回复我,写到第200首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自己败了,我决定去上海。我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一个朋友劝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将来你们分手了,你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曾经拥有过最真挚的爱情。” 朋友说:“爱情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美好,或许这些都是你的一厢情愿,你觉得自己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到头来,可能你感动的只有你自己。” 我说:“我没有想那么多,我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真爱的机会,我不想老的时候后悔。“ 朋友说:“这辈子还长,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说:“我不管未来,只要现在。“ 在离职交接去上海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活动,我在全国各地交换了100张明信片,所有的明信片都寄往夏小姐在上海的住处,上面都只写了一句话:亲爱的夏小姐,天涯海角,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 我跟着明信片的步伐到了上海,和夏小姐重归于好。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待遇并不算高,生活得差强人意。虽然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我依然每天都给夏小姐写诗,然后读给她听。这样简单而美好的时光,我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我们甚至规划着两年后的婚礼,四年后生个儿子,六年后生个女儿,诸如此类。我曾经对婚姻充满恐惧,而夏小姐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婚。 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还没写到400首诗的时候,我离开上海回到重庆,我和夏小姐的感情就此结束,我失去了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夏小姐爱上了别人,那是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期望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似乎并不重要,谁是谁非也并不重要,结果已经注定。我们争吵、哭泣、将房间里的东西砸得粉碎,我们喝醉、沉溺甚至徘徊于死亡边缘,依然没有挽回这段感情的破灭。我落魄而归,除了回忆和痛苦之外,一无所有。 夏小姐说:“我知道我以后都不会遇到有比你更爱我的人了,我也不会再像爱你一样去爱其他人了,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但是对不起,爱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这些话竟然是如此地熟悉。 我给夏小姐的最后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如果每颗种子都能开出花朵 那么春天就毫不稀奇 如果你对我的爱 恰如我对你一样 那么爱情就显不出珍贵 十万方黄沙里淘出一粒金 十三亿人群里遇见你 相爱已筋疲力尽 相守听天由命“ 分手的时候,我和夏小姐在豆瓣上的共同爱好已经变成了355个,原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看她喜欢的电影,她看我喜欢的书,我们都在努力地离对方更近一点,再近一点,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两个人感情的流逝。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灵魂的共振在爱情中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的共振也无法让彼此融合。或许爱情应该是一场化学反应,就像是氢气和氧气燃烧成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在注销账户前,我看到了夏小姐最新修改的签名,她写的是: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而我的签名写的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这又是同一首歌,来自林宥嘉,但已经什么都证明不了。 “这就是我以前的爱情故事”,我说着,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对面坐着的那个姑娘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结尾,她问道:“夏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我和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听说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她说:“你还会怀念她吗?“ 我说:“不会。” 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真的吗?我不相信。” 我说:“如果要怀念,我应该怀念的是那时候的自己。” 她说:“那你还会爱上其他人吗?你一直说那是你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我说:“那只是一句话而已,和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种话一样,我们总是喜欢给一段感情赋予一个空前绝后的开头,直到结束的时候才能发现其荒谬。”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连夜赶1000公里的路吗?“ 我说:“不会。“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写300多首诗吗?“ 我说:“不会。“ 她说:“那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女孩,你会怎么去表达对她的爱呢?“ 我说:“我会对她说,我爱你,此时此刻。“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有一丝光芒在彼此的眼中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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