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桥之声第44期《桌与案(一)》

心桥之声第44期《桌与案(一)》

2016-09-09    04'41''

主播: 心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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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桌与案(一) 一般来讲,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而与高矮、大小、功能都无关。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的为案,腿的位置顶住四角的为桌。 桌与案更重要的区别,是精神层面的区别。这个区别在哪儿呢?在于案的等级比桌高。比如我们常说拍案惊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绝,都是比较高等级的情绪;而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级的情绪。拍案惊奇是惊讶,拍桌子瞪眼是愤怒,二者表达的情绪不一样,这是他们的精神层面。再比如,当我们写作的时候,经常“挑灯夜战”、“伏案疾书”,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着了,就是在写检查。感觉到了吗?凡是跟桌子相关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关的事都偏高。 中国人把承具分得清清楚楚,这是我们的文化高于别人的精髓之处。我们平时不注意,跟“案”相关衍生出来的词语非常丰富,比如文案、方案、草案、议案。因为我们过去办公,都使用案,相对来说与桌无关。只有中国有这样的家具,形制上不一样。那么西方呢,没有这个概念,英文中就是一个“table”,没有桌与案的区别。 同样是案,也有很多形制。有一种叫做翘头案,他属于供案的形式,腿部非常夸张,过去都是在寺院或祠堂里使用,他表示对神灵、对祖宗的一种敬畏。衙门里也有供案,这里的供案翘头非常高,非常夸张。它具有威严感,从心理上暗示你、警告你。如今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法官坐的椅子靠背都非常高,就是起到一种威慑作用。如果法官搬一个小板凳坐那儿,估计犯人心里就该想怎么逃脱法律的制裁了。用家具作为文化符号传递给你,这是案子重要的本意。那么,衍生出来的词语就有“案件”,原指案子上的文件;有“审案子”,原指在案子面前审理事情,最后简称为审案子。没有人说“审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