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伊肯(Rudolf Eucken,1846—1926)是一位活跃于前一个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家,生命哲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在《生活的意义与价值》(1908)这本小册子里,他对自己所建立的精神生活的哲学做了通俗扼要的解说。早在1920年,这本书已有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余家菊的译本。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又出版了万以的译本。奥伊肯的文风虽不艰涩却略嫌枯燥,读时不由得奇怪他何以能够获得190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从他和柏格森的获奖,倒是可以遥想当年生命哲学的风行。今日又临世纪之交,生命哲学早已偃旗息鼓,但我觉得奥伊肯对精神生活问题的思考并没有过时。
奥伊肯和尼采是同时代人,他比尼采晚出生两年,一度还同在巴塞尔大学任教,不过他比尼采多活了许多年。他们所面对的和所想救治的是相同的时代疾患,即在基督教信仰崩溃和物质主义盛行背景下的生活意义的丧失。
他们也都试图通过高扬人的精神性的内在生命力,来为人类寻找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他们的区别也许在于对这种内在生命力的根源的哲学解释,尼采归结为权力意志,奥伊肯则诉诸某种宇宙生命,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叛离有着程度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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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伊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为现代人找回失落的生活意义?他的解决方法并非直接告诉我们这一意义在何处,而是追问我们为何会感到失落。我们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更加繁忙,也享受着比任何时代更加丰裕的物质,却仍然感到失落,那就证明我们身上有着一种东西,它独立于我们的身体及其外在的活动,是它在寻求、体验和评价生活的意义,也是它在感到失落或者充实。这个东西就是我们内在的精神生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灵魂。
在我们身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独立的精神生命,这是奥伊肯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他对生活意义问题的全部解决都建立在这个论点的基础之上。
既然这种内在的精神生命是独立于我们的外在生活的,不能用我们的外在生活来解释它,那么,它就必定别有来源。奥伊肯的解释是,它来自宇宙的精神生命,是宇宙生命在人身上的显现。所以,它既是内在的,是“我们真正的自我”,“我们生活最内在的本质”,又是超越的,是“普遍的超自然的生命”。因此,我们内在的精神生活是人和世界相统一的基础,是人性和世界本质的同时实现。
我们当然可以责备奥伊肯在这里犯了逻辑跳跃的错误,从自身的某种精神渴望推断出了一种宇宙精神实体的存在。但是,我宁可把这看做他对一种信念的表述,而对于一个推崇精神生活的价值的人来说,这种信念似乎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我们甘心承认人只是茫茫宇宙间的偶然产物,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精神价值也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转瞬即逝的昙花一现,那么,我们的精神追求便只能是虚幻而徒劳的了。
尼采和加缪也许会说,这种悲剧性的徒劳正体现了人的伟大。但是,即使一位孤军奋战的悲剧英雄,他也需要在想象中相信自己是在为某种整体而战。
凡精神性的追求,必隐含着一种超越的信念,也就是说,必假定了某种绝对价值的存在。而所谓绝对价值,既然是超越于一切浮世表象的,其根据就只能是不随现象界生灭的某种永存的精神实在。
现代的西绪弗斯可以不相信柏拉图的理念、基督教的上帝或者奥伊肯的宇宙生命,然而,只要他相信自己推巨石上山的苦役具有一种精神意义,藉此而忍受了巨石重新滚下山的世俗结果,则他就已经是在向他心中的上帝祈祷了。无论哪位反对形而上学的现代哲学家,只要他仍然肯定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他就不可能彻底告别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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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伊肯对于基督教的现状并不满意,但他高度赞扬广义的宗教对于人类的教化作用。他认为,正是宗教向我们启示了一个独立的内心世界,坚持了动机纯洁性本身的绝对价值,给生活注入了一种高尚的严肃性,给了心灵一种真正的精神历史。在奥伊肯看来,宗教本身的重要性是超出一切宗教的差异的,其实质是“承认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存在于内心中,推动这种精神性发展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大全,并分有了大全的永恒活力”。
事实上,不但宗教,而且人类精神活动的一切领域,包括道德、艺术、科学,只要它们确实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就都是以承认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为前提的,并且是这个整体的某种体现。如果没有这个整体在背后支持,作为它们的源泉和根据,它们就会丧失其精神内容,沦为世俗利益的工具。在此意义上,一种广义的宗教精神乃是人类一切精神活动的基本背景。也就是说,凡是把宗教、道德、艺术、科学真正当作精神事业和人生使命的人,必定对于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怀有坚定的信念。在精神生活的层次上,不存在学科的划分,真、善、美原是一体,一切努力都体现了同一种永恒的追求。
也正是从这种广义的宗教精神出发,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任何精神努力是徒劳的了。诚然,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精神目标的实现始终是极其有限的。但是,由于我们对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怀有信念,我们就有了更广阔的参照系。

我们身处的世界并不是整个实在,而只是它的一个部分,因此,在衡量一种精神努力的价值时,主要的标准不是眼前的效果,而是与整个实在的关系。正如奥伊肯所说的:“倘若我们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一个更大的序列的一个片断,那么指望它会澄清一切疑团便很不智,而且仍然会有许多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可能性,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却能够得到理解。”我们当然永远不可能证明所谓大全的精神性质,但我们必须相信它,必须相信世上仍有神圣存在,这种信念将使我们的人生具有意义。而且我相信,倘若怀有这个信念的人多了,人性必能进步,世风必能改善。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信念的作用便实现了,至于茫茫宇宙中究竟有没有一个精神性的大全,又有什么要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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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生活既是个人的最内在的本质,又是宇宙生命的显现,那么,我们每个人是否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精神生活呢?奥伊肯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精神生活并不是一种自然延续的进化,或一种可以遗传的本能,也不是一种能够从日常经验的活动中获得的东西。毋宁说,正因为它极其内在而深刻,我们就必须去唤醒它。人类精神追求的漫长历史乃是宇宙生命显现的轨迹,然而,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它一开始是外在的。“从精神上考虑,过去的收获及其对现在的贡献无非是些可能性,它们的实现有待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和首创精神。”每一个个体必须穷其毕生的努力,才能“重新占有”精神生活,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个性。奥伊肯的结论是:“精神的实现决不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我们必须去赢得它,而它允许被我们赢得。”

在我看来,这些论述乃是奥伊肯的这本小册子里的最精彩段落。在一个信仰失落和心灵不安的时代,他没有向世人推销一种救世良策,而是鼓励人们自救。的确,就最深层的精神生活而言,时代的区别并不重要。无论在什么时代,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并且能够独自面对他自己的上帝,靠自己获得他的精神个性。对于他来说,重新占有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赋予生活以意义的过程。于是,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何在这一问题的答案便有了着落。
奥伊肯把每一代人对精神生活的实现称做一场“革命”,并且呼吁现代人也进行自己的这场革命。事实上,无论个人,还是某一代人,是否赢得自己的精神生活,确实会使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一个赢得了精神生活的人,他虽然也生活在“即刻的现在”,但他同时还拥有“永恒的现在”,即那个“包含一切时代、包含人类一切有永恒价值的成就在内的现在”,他的生活与人类精神生活历史乃至宇宙生命有着内在的联系,他因此而有了一种高屋建瓴的立场,一种恒久的生活准则。相反,那些仅仅生活在“即刻的现在”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盲目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在实际生活中,有无精神生活之巨大差别会到处显现出来,我从奥伊肯的书中再举一例。人们常说,挫折和不幸能够提高人的精神。然而,奥伊肯指出,挫折和不幸本身并不具有这种优点。实际的情形是,许多缺乏内在的精神活力的人被挫折和不幸击倒了。唯有在已经拥有精神活力的人身上,苦难才能进一步激发此种活力,从而带来精神上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