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深秋午后的阳光。竹篓里晾晒着野菊花,秋虫悉悉索索,肥猫儿懒洋洋的在门槛上打盹。用家里大大的白色搪瓷杯泡好满满一杯子茶,在屋后摘几片薄荷叶放了,就着缱绻的阳光喝上几口,什么事也不想,仅仅只是闲坐打盹,享受岁月静好。
当然如果有心爱的人儿陪伴,那就更好了。
初恋是青梅竹马,就住我家对面。好像也没有特别的表白。只在一个深秋,吃着最爱的麦芽糖,躺在院里高大的水梧桐下看天,我用手去抓云,他伸出手,握住我的。我们就那样牵着手,直到所有云彩都渲上红晕,直到暮色四合。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那整个秋天,满满都是麦芽糖的香甜。我们憧憬未来,要养一群牛羊,要生一群娃。说完以后,彼此都害羞到傻笑。
到大学毕业,他没有回来养牛羊。他远赴北方。秋天刚刚开始,天很燥热,我在车站送别他。人群熙攘,他突然又逆流跑回来,抱了抱我。他说,傻瓜,不要哭,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来啊。
后来,他爱上了北方干燥空旷的秋,也爱上了那里媚眼如丝的姑娘。他过年都极少回来,慢慢的,所有关于他的事都变成了听说。后来,我已经不关注他的任何动态。我还是喜欢看云,抬头望天的时候,眼泪就倒回了眼眶。我不再爱甜腻的麦芽糖,因为甜过之后总觉得嘴里发苦。
仍然记得郁达夫对秋天的描写,他说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读到这个段落,总是觉得惆怅,好像扫帚的细纹都要划在心上。我以前只感觉到秋意缱绻的浪漫,后来渐渐品出了离别的落寞。
在广州,这里的季节永远是直接从夏天过渡到冬天。我在这里有自己的朋友圈,我们去骑行,去K歌,在冷的日子里打火锅,放湖南的朝天椒,辣到眼泪直流。有一天,一向滴酒不沾的朋友一口气喝完整瓶啤酒。她醉眼朦胧:“我要嫁人了,不等他了。”
她是从江南水乡而来的女子,秀气温婉,同乡男友高大帅气。两人并肩而立,是一对璧人。他们都对彼此寄予过厚望,也曾争吵反目。她淡然一笑,家庭反对、性格不合、三者插足或是为了前程,统统只是借口,只是因为没那么爱。
后来去参加她的婚礼,她穿着大红的旗袍,笑靥如花,为每一位宾客敬酒。她老公在一旁,看她的眼神都是宠溺。
其实未必不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我也在一直憧憬,有一个人,能挽我手,走过春暖花开,走过夏日流火,走过深秋缱绻,直走到下雪,从青丝到白发。如果不能,请给我一架时光机,穿梭回16岁的课堂,一觉梦回,老师点名答题,你推推我的手,悄声提醒,快翻到下一页。
如果有怀念,那不过是因为,最好的朋友在对面,最爱的人还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