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2日15:4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背景:有媒体报道称,一些专家提出中国医保的个人缴费比例过低,与财政补贴之间的比例扩大为1:4,有“泛福利化”趋势,难以为继。他们主张逐渐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京华时报发表姜泓冰的观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底子并不厚实、人口众多的社会里,要在不长的时间里完成医保的广覆盖、全覆盖,有点漏洞或是结构不合理,也属正常。不过,眼下的节奏是,我们刚刚宣布实现医保的全覆盖,马上就意识到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准备进入调整个人缴费比例的下一步。真正让人担心的,是那些原本就并不富裕、受大比例政府补贴和不断提升的医保待遇吸引才愿意从口袋里有限几个钱中掏点出来的参保人,当他们突然被告知,医保不是“福利”而是“保险”、政府要减少投入时,会不会有人改了主意、退出“全覆盖”,而在遇上灾病时被困致贫?政策应有提前量,不宜速转。医保基金的支出、运行状况究竟如何,应该更多向社会公布、公开。惟有让百姓知情、参与,凝聚民意共识,决策才可能赢得民心,执行才可能顺畅。
新京报发表观点:无论养老金、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其实首先要解决的是机制运行中的存量问题,而不是想方设法从民众那里寻求增量资金。以居民医保为例,一方面,目前9000多亿元结余并未得到有效使用,许多居民医保基金仍是“沉睡”资金,通过有效配置强化这部分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比调升个人缴费比例更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从总量支出看,医保资金的财政支出压力,很大程度上是医保控费不力、医疗资源过多为特殊群体占用造成的。改被动式医保控费为主动式控费,改变医疗体系过度医疗、以药养医弊端,将稀缺医保资源更公平地分配给不同群体,比调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更有效也更有说服力。
小蒋随想:最新消息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这里面有几个关键信息值得注意。一是“逐步建立”,鉴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既有改革往往基于渐进模式,“逐步建立”是一种稳妥性的实施方针。但是,逐步到底应该怎么迈步,又存在很大弹性。二是“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这就要求地方行政者不光要考虑财政状况,更须听取民意,充分权衡社会不同阶层、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百姓的承受力,不能简单按照被坊间微词甚多的“被增长”的平均工资来算。三是“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这里先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只有在政府积极履职的同时,再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并且必须“适当”。应当说,高层的意见是客观理性的,要求也有先后顺序与前提性。而群众更关注的是,《意见》到了地方与基层的执行中,会不会“冒进”,是否会“蛮干”。医疗保障是民生之重,以往不成功的医改有许多教训,各级管理者切忌在医保的问题上再“甩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