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本来就是经商的原点151~152页
在弱肉强食的商业世界里,我频繁地将“利他”、“爱”、“同情”等话语挂在嘴上,尽说些“好听的话”,于是就有人质疑,在这些甜言蜜语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目的。但是,我压根儿没有利用花言巧语谋取私利的企图,我不过是把自己的信仰如实表达出来,并且自己坚持认真实践而已。
回顾历史就能明白,资本主义起源于基督教社会,特别是其中伦理严格的新教社会。初期资本主义的旗手都是虔诚的新教徒。根据马克思·韦伯的观点,这些新教徒贯彻基督教的“爱周围的人”,遵循严格的伦理规范,尊重劳动,把通过产业活动获得的利润用于社会发展。
因此,他们以任何人看来都是光明正大的方法追求利润,而且,获取利润是最终目的,归根到底是贡献于社会。
换句话说,为世人为社会的利他精神——不是谋取私利,而是追求公益之心——成为初期资本主义的伦理规范。
对内,他们以严格的伦理约束自己,对外,他们贯彻利他的精神,把这两者看作自己理所当然的义务。这样做的结果,就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
日本江户时代中期的思想家石田梅岩也提出了相同的主张。当时日本的商业资本主义正处于勃兴期,而在历史的身份等级制度中,商人的地位最低,社会风气把商业行为看得很卑下。
这时梅岩提出:“商人的利润等同武士的俸禄”。商人获利和武士食禄具有同样的正当性,绝不是什么可耻的行为。梅岩的观点激励了许多背后受人鄙视的商人。
但是,梅岩又说:“求利有道。”追求利润绝不是罪恶,但其方法必须符合为人之道。不是为了赚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获取利润必须通过人间正道。他强调了商业行为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
“真正的商人应考虑人我双赢”——这是梅岩的话。意思是商人从商的极致就是让对方得利、自己也获利。就是说,这中间包含了“自利利他”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