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8【睡前一背】023 新闻传播者的权利与义务
1.简答:新闻传播者有哪些权利?
简而言之,主要有4种:采访权、报道权、评论权、新闻来源保护权。
(1)采访权。采访权是新闻记者通过访问、观察和实地调查的方法合法采集新闻材料的权利。这是记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也是整个新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2)报道权。报道权是记者的核心权利。它是指记者在法律范围内获取新闻材料、经过编辑后进行新闻传播的权利。
(3)评论权。评论权是指新闻工作者在报道中发表评论、展开批评的权利。
(4)新闻来源保护权。为了自我保护,新闻来源常常要求记者隐匿自身的情况。但是,当法庭审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时,记者也可以按法院的要求披露新闻来源。
2.简答:新闻传播者有哪些义务?
(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新闻自由的限定包括:为国家安全保密,禁止煽动他人以武力变更政府或扰乱社会治安,不得发表不健康的文字图片等。
(2)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记者不得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实,传播有损公民的名誉或荣誉的内容,不得窥探他人的隐私秘密,不得公开宣扬他人遭受的困窘的私事。
(3)维护司法独立和法律尊严。在这方面,新闻界要特别注意防止“新闻审判”和“蔑视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