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15:受众的基本特征、接触媒介的动机、基本权利

传播学15:受众的基本特征、接触媒介的动机、基本权利

2016-11-08    04'04''

主播: 觅游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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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传播学第15天,今日知识点:受众的基本特征、接触媒介的动机、基本权利 。先看文本,再跟着音频来背诵,一遍两遍反复记忆。夯实基础,轻松无压力! 受众的基本特征 作为传播活动的对象,我们可以将受众分为人际传播的受众、组织传播的受众和大众传播的受众,每种传播方式的受众都有着不同的特征,我们在这里主要讲的是大众传播中受众的基本特征。 ①每种大众传媒的受众大都由具有共同经验的个人组成,他们由于社会环境、所处群体、社会角色、文化背景不同,在传播活动中显示了不同的特征。 ②受众作为群体中的个体,受到人际传播与社会联系的影响,按照现实与自身的习惯选择性地接触信息。 ③由于受众个人心理结构的差异,表现在对信息内容的选择、认知等方面均有不同。受众的社会性特征决定其还有从众心理、逆反心理、移情等。 ④受众是由成分复杂的一大批人构成的,且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受众对不同的传播内容有着明显的选择偏向。 受众接触媒介的动机 受众使用大众传播媒介的动机主要有: ①获取信息,认识外部世界; ②娱乐消遣,满足精神和情感需要; ③获取知识,扩宽视野; ④迎合一种已经养成的接触媒介的习惯。 这里要注意的是,任何一个受众都不是由单一动机驱使的,一般是以某种动机为主,但不排除其他动机的存在。 受众的基本权利 大众传播中受众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A:传播权 传播权是构成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传统上称为表现自由或言论自由的权利。社会成员是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有权将自己的经验、体会、思想、观点通过言论、创作、著作等活动表现出来,并有权通过一切合法手段和渠道加以传播。 B:知晓权 知晓权在广义上来说,指的是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也是人的生存权的基本内容之一。 从狭义上来说,知晓权指的是公民对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公共权力机构的活动所拥有的知情或知察的权利,这意味着公共权力机构对公民负有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C:媒介接近权 媒介接近权即一般社会成员利用传媒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 今天的任务完成啦!恭喜你累积了53个知识点,记忆效果如何,赶快到评论区打卡回忆吧~上墙记录你今天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