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共读37】《媒体的良心》:商业化的媒体及广告的职业文化
第七章 媒体是商业性的
媒体具有双重属性,一个是文化属性,一个是商品属性,其中商品属性主要就是来源于广告带来的商业利润。
本章用几个案例来分析了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媒体需要广告商,广告商也需要通过媒体来提高与受众对接的效率和效力,因此,媒体在接受或拒绝广告时是依据怎样的标准来进行的?唯金钱至上?唯媒体的价值理念至上?还是带有其他的社会偏见?媒体与广告商的关系是怎样的?
第二,广告商是否应该对他们用金钱购买的内容承担责任?
第三,广告和社评、新闻、电视节目界限模糊,媒体内容中的广告植入问题。
书中也提出了相应的伦理思考:
消费者有权知道正在看或听的是制造商对一个产品的付费广告吗?
广告商有义务让人明白他们的信息是一种推广行为吗?
如果植入式广告促使商业意见的升级、文化空间的垄断,那么它具有社会责任吗?
植入式广告的批评者和拥护者之间有没有妥协的可能?如果有,那么需要采取哪些行动?
第八章 广告业的职业文化
广告业面临的伦理决策十分复杂,戴维森总结说,经济目标和道德目标存在着紧张——有时甚至是冲突……要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是个很大的挑战:既要经济、高效地占领市场份额,打造品牌,建立良好的客户基础,又要符合伦理规范;既要创造令人满意的利润,还要对这个社会整体福利做出贡献。
每一个广告代理商都有自己的行为文化,行为文化的基础是理念与方式、传统、组织、目标、认可和历史。尽管每个广告代理商的行为文化有所不同,但他们都存在一个更大的职业文化背景中。职业文化包含很多方面,以价值观、态度、信仰和职业经验为基础,包含了个人精神和公共认识。在这个职业文化背景下,作为广告专业人士意味着什么?广告职业的意义是什么?
广告人的职业价值观体现在产出,比如广告,也体现在广告界的奖励及奖励对象上,优秀的获奖广告总能起到价值引导的作用,成为广告界学习的风向标。广告界也在关注伦理准则,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伦理,广告业也不例外;此外还有广告主与客户的关系,有关部门允许和禁止的政策,公益事业等等,关注这些内容才能保障广告业务的良性运作。
广告人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呢?这包括与客户、公众、同行、媒体的惯例、支付过程的关系和互动,关于“促销过程”、合作、合并和所有权方式的持久讨论,利用集体智慧产生创造性观点。
广告业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理性的形象,目光敏锐,富有年轻活力、创造力的企职业文化。
书中写到,受众眼中的广告有些不堪,公众认为广告是娱乐的,扰民的,多变的,具有侵入性。广告从业者在有关信任度和忠实度的民意调查中得分较低。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广告业长期职业文化出现的必然结果?还是说人们对广告业形成的一种刻板印象呢?
在广告伦理的讨论中不仅仅涉及儿童、青少年的问题,还有很多女性问题的探讨。这个消费社会将女性身体当作眼球经济的吸引点,把女性身体作为一种消费符号,案例中提到广告中以女性的不雅动作为卖点,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尊重。此外,还有广告界的性别歧视问题,虽然全世界都在倡导性别平等,女性的地位也逐渐提升,但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当下这个社会仍是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男权和女权之争始终存在。书中分析了种种原因,说明女性很少能够在广告行业成为佼佼者,因为不可避免的女性视角成为创意的局限性。
书中的案例都是分析广告业伦理缺乏的问题,在广告语推销性传播中,劝服甚至是强烈劝服都是不道德的,然而,广告业似乎形成了一种容易忽视伦理的职业文化。但广告业或者从事广告的人并非天生缺乏职业道德,从业者必须给予自己额外的警觉,做出额外的努力,创造一个伦理决策占据优势地位的环境。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首先,广告业应该意识到,广告不仅是商业工具,还是一个社会传播的载体。除了具有经济力量,广告还是一个文化老师,人们通过它学习存在的方式、与他人相处的方式、价值观、态度和信仰。广告能提供娱乐、信息和进行劝服,但同时也要尊重受众的个人自由和独立。否则,广告就不是劝服,而是操纵。
其次,作为一个为他人代言的行业,广告有契约上的义务,它要为客户代言,实现客户的目的,但是要成为职业人士,就不能如此狭隘,不能放弃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在遵从客户要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受众、媒体、社会反映。
思考点:1.媒体与广告商的关系
2.媒体如何选择播放的广告?
3.广告、公关、新闻的区分
4.广告职业文化是怎样的?
5.如何更好地将广告业与伦理决策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