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553~554)【民之轻死,……是贤于贵生】

《道德经讲义》(553~554)【民之轻死,……是贤于贵生】

2020-04-25    03'16''

主播: 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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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道德经讲义》(553~554) 清 · 宋龙渊 贵生章第七十五(4/5~5/5) ●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生以行天理,死以终天理。无愧于生,乃可以死,奈何至于轻死。只因轻死者,甚不欲死也。不欲死,所以凡可以求生者,何所不为。聚金玉以富其生,高爵禄以贵其生,美声色以快其生;以至饮食宫室衣服,无一不求其备,皆以厚生也。不知求生愈厚,丧其所以生者愈多;逆理愈甚,而寿命愈短;厚生者,所以必至轻死也。故经言“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此二句,是总结上文、而致叮咛之义。求生者,反至于死;厚生者,反至轻生;则知生不必贵也。夫唯无以生为者,不以厚生之物迁其志,不以厚生之物累其心;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不贵生也。然至尊之天爵,无日不厚我之生;至富之天禄,无时不厚我之生。我为义理所养,不为物欲所养,则不贵生,而贤于贵生矣。所以修道之人,乐不可极,欲不可纵。果能不以有为之奉养,败残我之道身;不以过限之声色,削夺我之性命;抱一纯真,谷神自然不死,性命自然长久。以此观之,凡食税多以饥民,任有为以治民者,皆可以不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