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595)【天之道,……为而不争】

《道德经讲义》(595)【天之道,……为而不争】

2020-05-24    03'04''

主播: 冯河

265 4

介绍:
《道德经讲义》(595) 清 · 宋龙渊  不积章第八十一(4/4) ●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之不积,上文已详其义。其事固然,其理又可验之天之道。天以无为化生万物,无日不生,生之者不穷;无时不化,化之者无尽;可谓利矣。有利必有害,利于物,必伤于己。万物无非天之所利,而天之高明,终古如是;天之运行,昼夜不忒。利者在天而何害于天,非天之不积乎?天不积,故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亦天道也。圣人以无心而正万民,于变者,感圣人之警诫;时雍者,乐圣人之裁成;可谓为矣。有为必有争,为在我,争必在物。万事无非圣人之所为,而熙熙者向化,皞皞者格心。为在圣人,而何有于争;因物付物,顺其自然。惟无争,愈知圣人之为,愈见圣人之不积也。 然则欲积于己,不以公诸人者,虽放其言,巧其辩,多其知;终不合于天,(而)背于圣,究无益于人,亦无(益)于己。 经文已终。深着此义者,见人打破个私字,则知人己一体,得则俱得;打不破个私字,则人我必分,失亦俱失。深为万世致警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