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46)
《天命》
天的命令与赐予。“天命”主要包含三种不同含义:其一,指天对于人事的命令。命令的内容最初集中于王权的更替,即上天授命有德者征讨并取代失德之君,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福禄。其二,指命运,具有不可抗拒之义,标志着人力的限度。其三,指天赋予人的禀性。《中庸》称“天命之谓性”。宋儒发挥这一思想,以“天命之性”指称人禀受于天的纯善的本性。
引例:
◎天命靡常。(《诗经 • 大雅 • 文王》)
天所命令赐予的王权和福禄不是恒常不变的。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 • 万章上》)
没有人能做到却做到了,这是天意;没有人求它来它却来到了,这是命运。